8月20日,财政部官网宣布,财政部将组织开展全国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清查工作,以降低事业运行成本。但是,此次清查的方式主要依靠各级事业单位的自查。
财政部这则通知的落款时间是8月5日。
此次清查范围包括,2011年12月31日(含)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及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社会团体。
也就是说,不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如事业单位依法出资成立的下属子公司,没有纳入此次清查范围。
此次将重点清查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数量、价格、排气量、使用状况、使用方向等基本情况。
按照财政部要求,各级事业单位首先开展自查,详细了解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然后将自查结果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通知表示,各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央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于10月31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清查情况的文字材料及报表报送财政部。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泛滥、无节制及配备、使用缺乏监督等问题一直为民众所诟病。今年6月,中央有关机构称,对此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一般公务用车压减达35%。截至目前,全国共清理出违规公务用车19.96万辆。”
不过,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在内的宽范围的公车数量,至今仍是个未知数,多年的清查、治理和改革,几乎均沦为空谈。
今年6月底,中央部门本应公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其中包括公车数量及运行维护费,但仍有一些部门回避信息公开。
全国各省、市、区中,目前公开公车数量的也只是少数。据北京市财政局今年7月公布,至2011年底,北京市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有车辆19553辆。2010年底,北京公布的公务用车实有数为62026辆,其中市级公务车20301辆。
中国现有事业单位约为126万个,拥有数万亿元国有资产,大多数提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公共服务或相关服务,是中国最大的公共服务部门,消耗了地方财政支出的一半以上。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