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宣布,从今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扩大了存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这是中国央行2010年10月份以来连续五次加息之后的首次降息,同时也是2004年10月份宣布“放开存款利率下限和贷款利率上限”以来,利率市场化改革领域迈出的最大步伐。很显然,在物价同比涨幅快速回落、经济增速急剧下滑、投资消费出口萎靡不振、外汇资本加速外流、企业盈利能力显著降低的情况下,央行似乎有足够理由果断采取降息行动。但央行为何在准备金率还有较大下调空间、央票余额也有较大下降空间以及负利率刚刚转正的情况之下,就急于下调存贷款利率?个中原因耐人寻味。
名义上的降息
事实上,如果考虑到央行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本次降息对实际存款利率影响有限。由于许多商业银行存款明显负增长,商业银行为了高息揽存必定迫切需要将一年期存款利率上调到尽可能高的位置。按照上调至基准存款利率的1.1倍计算,实际一年期存款利率就会达到3.575%,这比本次下调利率之前3.5%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还要高。照此计算,半年期、两年期、三年期和五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如果都上浮1.1倍,实际存款利率均比利率下调之前要高,调整后三年期定期存款上浮利率比之前甚至高出11.5个基点,只有活期存款利率调整后的上浮利率比之前要略低6个基点。
尽管央行还进一步扩大了贷款利率下浮区间,但考虑到贷款实际执行利率情况,这种贷款利率下浮区间的扩大甚至贷款利率的下降并不会带动贷款利率的明显下降。根据央行最新发布的数据,2012年3月份,在全部人民币贷款当中,执行贷款利率上浮的贷款占比为70.4%,执行基准贷款利率的贷款占比为25%,执行贷款利率下浮的贷款占比仅为4.6%。而在2011年之前执行贷款利率下浮的贷款占比一直维持在20%以上,甚至30%以上,执行贷款利率上浮的贷款占比则持续维持在50%以下。考虑到准备金率持续维持高位所导致的货币信贷派生能力的下降、经济下行所带来的风险溢价水平的提高、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和房地产贷款等领域不良贷款上升提高金融机构放贷谨慎程度,下一阶段贷款利率上浮的比例以及贷款利率上浮的程度还有可能提升。在这种情况下,央行本次降息事实上只是名义上的降息,并没有在实质上起到降息的作用,事实上,央行深层次目的是旨在借降息的名义来达到利率市场化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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