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亚洲开发银行行长黑田东彦在演讲中向财政部长谢旭人提出了一个“挑战”——中国的财税改革应该朝着更加均衡性的收入分配和提高生活水平的目标迈进。
谢旭人表示,今年中国财政支出将继续扩大民生投入,从而进一步增加居民收入,并且要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结构进行调整,同时制定相关的制度使得转移支付资金发放和使用更加规范有效。
增加居民收入
谢旭人称,今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四大重点之一就是要进一步增加居民收入,提高他们的消费能力。
中央已经决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扩大财政补助的规模范围,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的收入,还要大力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减轻群众在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方面的负担,增强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
财政部提交两会的《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安排合计13848亿元,比上年增长19.8%,
从支出结构来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保障性住房以及医疗卫生排在民生支出的前四位。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所在比重最大,总额达到5750.73亿元,占今年中央财政总支出的9%。
为了达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教育支出也有大幅增加,占到中央财政总支出的5.8%,此外,住房保障占到3.3%,医疗卫生占到3.2%。财政部为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提到240元,并适当提高报销标准,需补助1050亿元。
谢旭人还表示,中央财政将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向基层、农村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经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安排以后,大部分都是用于改善和保障民生。
调整转移支付结构
近年来随着财政收入的高速增长,中央财政也大幅增加了对地方转移支付的数额。2011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高达39899.96亿元,加上地方本级收入52433.86亿元之后,地方财政总量达到92333.82亿元。
虽然由于统计口径等客观原因,财政部并没有向外公开各省所获得的转移支付的数量,但从2011年各省人代会通过的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可以看出,除了东部经济发展省份之外,中央对中西部各省的转移支付数量平均在1000亿以上,黑龙江、广西、内蒙古等地均超过了1500亿,有的地区甚至达到了2000亿。
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国建立了转移支付制度,经过18年的发展,当前中国的转移支付稳定为三种: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专项转移支付。
在2011年的39899.96亿元转移支付中,税收返还为5078.38亿,一般性转移支付18299.9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6521.65亿元。
谢旭人表示,经过第一轮分配之后,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49.5%,地方财政收入占全部收入的50.5%,中央拿到这49.5%的收入以后,大部分都通过转移支付,返还给地方,除税收返还之外,形成三万四五千亿的大规模转移支付。
谢旭人表示,通过转移支付之后,确实大大改善了地区之间人均财力水平的状况。在转移支付以前,如果东部地区是作为100计算的话,中部地区只有35,西部地区只有40左右,通过转移支付以后,东部人均财力水平如果是100的话,西部已经达到了97,中部达到76到77,分配的均衡度大大提高。
但这一点显然还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可。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施正文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由于中国的转移支付结构中用于均衡地区财力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小于税收返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规模,因此导致财政困难和欠发达地区难以得到财力保障。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副院长李燕也对本报记者表示,税收返还和专项转移支付都起不到均衡地方财力的目标。税收返还是当年为了减少发达地区对分税制改革的阻力而设立的一项制度,其目的是维护地方的既得利益,越是经济发达地区税收返还越多。而专项转移支付也与各省“跑部钱进”的能力相关,发达地区能够获得的专项转移支付金额也不在少数。
黑田东彦指出,虽然地方政府获得转移支付数量不断增加,但他们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并没有增强,这表明中央在转移支付的使用效率和分配的均衡性上仍然需要进一步改进。
施正文认为,当前最迫切的问题之一是尽快为转移支付立法,今年中国的转移支付规模将超过4万亿,如此大规模的资金使用处于无法可依,甚至一个正式的部门规章都没有的状态,难以避免地引发很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