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位加班处理民间借贷案的法院院长
[ 去年三四月份,温州大量出现民间借贷案件之后,王斌参加会议的频率和次数明显增多,一周几乎三四天在外工作 ]
温州某基层法院门口的公告栏上贴满了案件公告。11月上旬的一个中午,一位穿着工人制服的中年男子,在浏览完长六七米、高一米左右的公告栏后,摇着头说“全是借款案件”。
“你看到的只是外面一层,里面被覆盖的还有好几层。”负责民商事案件的温州某基层法院副院长王斌(化名)日前接受《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专访时说。在王斌的办公室,一株君子兰因长时间无人照料已经根茎溃烂,瘫倒在花盆上。
这个温州东部工业重镇成为去年下半年温州民间借贷危机、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重灾区”,同时,有关利益诉求方直指法院“办案太慢”,此时一个地方法院的“态度”尤为重要。
王斌坦言,在“案多人少”情况下加速办案外,该基层法院更加关注“案外功夫”——如何做好利益平衡,既保护好债务人、债权人利益,同时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尽量让各方都能够满意,达到较好的社会经济效果。
案件居高不下
还不到50岁的王斌,已是满头灰白头发。他的同事说,最近一年来他所在地区的民商事案件大量增加,让王斌很是操劳, “比债权人、债务人还要苦”。
王斌说,他现在除了少量办案,主要精力放在宏观管理,关注一些案件大,尤其是引起连锁反应、影响局部稳定的民商事案件。而这样的“重大案件”在该区为数不少。
去年三四月份,温州大量出现民间借贷案件之后,王斌参加会议的频率和次数明显增多,一周几乎三四天在外工作。“十来个人的会议,有些企业可能要进入司法程序,政府部门领导为此事先商讨,看能否协调解决。”类似这样的会议,今年王斌已参与不下于150次,有些“事情”甚至开了四五次会议。
目前,温州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两类案件收案数量和标的额仍居高不下。
据龙湾法院统计,今年前9个月,龙湾法院新收金融机构(包括各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原告的借款纠纷案件441件,立案标的额约18.2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39%和814%。同时,此类案件龙湾法院已审结309件,结案标的额约1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57%和780%。
民间借贷案件也迅速增加,今年前9个月龙湾法院新收民间借贷案件1536件,立案标的额28.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1%和165%。
王斌说,从他听到和看到的情况看,该院收到的民间借贷案,还只是民间借贷纠纷的“冰山一角”。一家温州基层法院统计,目前该区平均每个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案的标的额在150万元左右,随着金融借款案件的增加,还存在放大的态势。更多的民间借贷纠纷,由中间人或私下协调解决。
王斌说,危机过去一年后,该区还有很大一块“民间借贷”在潜伏,之所以没有兴讼,一是企业还能撑一段时间,二是熟人之间难以撕破脸。“如果还是按照这样的经济形势下去,以后收案量可能远远不止现在这些。”“预计农历今年底是高峰期,一般有实力的个人和企业,一年多时间撑下来也差不多了。”
尽管商事案件激增,但法院人员并未明显增加,这让王斌所在的法院办案人员相当忙碌。
一位温州基层法院人士说,今年前9个月,该院民二庭办案法官前三名办案数分别为317、275、239件,基本是白天开庭、接待当事人,晚上和周末撰写、校对判决书。除此之外,他们还要处理管辖权异议、保全裁定、会议和调研等内容。
王斌说,今年初该法院要求,民商案件审判业务庭人员周六加班;院厅长带头办案,给予明确任务指标;召回退二线法官参与办案;紧密排期审判庭场所。一些法官既要忙于工作,又要照顾年幼孩子,非常忙碌。
扩张企业“出事”多
“三四年前,一些大规模扩张的企业,如今遇到的困难很大。”王斌对本报记者说。
前些时间,王斌接触到一家企业负责人,该企业主要生产纯生物、经物理处理的网状乳胶床垫和枕头,此类规模企业全球只有3家。2008年该企业拥有现金1亿元。此后该企业与众多企业一样,贷款扩大生产线至7条。
如今该企业银行贷款2亿余元,几乎有价值的东西都拿到银行抵押,一家人住进了厂里。因缺少流动资金,该企业现在只开通一条生产线,年产值9000多万元。该企业负责人对王斌说,产品利润很不错,国内外市场也很大,时下愿以出让股权代价获取注资。
在王斌看来,该企业是此轮危机下温州民企“扩张”的典型缩影。
在案件审理中,王斌发现有些企业贷款额,大大超过其资产或年产值。2008年后,各家银行都给规模企业授信贷款,企业为了做大做强忙于扩展,投资主业、房地产、担保业等,并且贷款资金远远大于企业资产。
王斌说,一些企业主以企业名义向银行贷款,通过各种方式把其贷款转至个人名下,然后一跑了之,这样的案例在当地较多。
此外,之前温州民间借贷很多手续不齐全,证据不完备。在信用体系失衡下,现在争议就会很大。
王斌说,比如危机前,张三向朋友李四借款,但李四没钱,就对朋友王五说,打多少钱给张三,基于彼此信任,张三甚至连借条都不用写。如今张三处境不好,不承认这笔借款。在无法确定资金性质,又缺乏证据和事实下,如果法院判王五输掉官司,王五应自身寻找原因,而不该抱怨法院公正判案。
利益“协调”最关键
“现在最困难的是担保企业。”王斌说,如张三企业已资不抵债,面临破产倒闭。但张三企业与李四企业有互保关系,李四企业各方经营都很正常。因为互保,现在银行向李四企业“追债”,可能就把李四企业拖入泥潭。“银行能否调整考核方式,放担保企业一马极为关键,不放企业死定了。”
“双方多一些让步,就会降低银行风险,保证企业生存。”王斌说,在“依法审判、加强协调、平衡利益、妥善处理”处理原则下,法院一直寻求一个能让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达到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比如银行降低利息,企业降低贷款等。
在王斌看来,法院“功夫在案外”,尤其在经济起伏期,法院更要社会、经济效益。王斌说,在对待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案件中的企业,他认为应该“已经停业的让其破产,可以挽救的帮助生存,能够调解的尽量撮合,恶意讨债的严厉打击。”这既能降低银行不良贷款,也能保证危机企业的生存。
为此,一家温州基层法院允许银行出具保函的形式提供担保,尽快采取保全措施,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同时,加快审判执行节奏,早日清收不良贷款,有利于银行降低不良贷款率。同时,对尚处于正常生产的企业,法院做到一般不冻结其银行账户,避免给其现金流和工人工资等造成影响。对机器设备、厂房等实行“活查封”,限制其转让抵押,不限制其使用。依法受理企业的重整案件,为企业赢得喘息和生存机会。
当银行、企业发生利益冲突时,王斌及同事们更多工作在于加强协调和平衡利益。
王斌说,如一些企业要求银行延长还款进度,不要抽贷、催贷,给企业以生存机会;银行则要求法院加快审判节奏,早日强制执行拍卖其财产,从而降低不良贷款率。另一方面,债务企业除银行外,还有大量民间贷款的债权人,以及众多工人和供应商等。由于银行有抵押权等优先权,在企业资不抵债下,其他债权人受偿比例将会非常低,甚至得不到清偿。
在这种情况下,王斌所在的法院要求平衡各方利益,一要联合地方政府、金融办等机构组织双方协商,看是否有盘活企业的机会,尽量让银行不要抽贷,予以盘活企业;二是如果协商不成,应依法受理企业的重整申请,一揽子处理所有债权,且对企业资产整体处理,避免机器、厂房分开处置降低拍卖价格,从而提高债权人受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