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证监会内设机构作出调整:上市公司监管部更名为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设立上市公司监管二部;撤销派出机构工作协调部,其原有职能由会内其他相关部门承担。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设立上市公司监管二部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工作。
创业板自2009年9月推出以来,至今年10月9日,上市公司已达355家,总市值8691余亿元。由于创业板在具体定位、准入指标、运行制度和风险特征等方面与主板、中小板有所差别,因此在监管制度安排和监管方面也应该体现出差异性。
为进一步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工作,需设立相应的专门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