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根据青海省治超工作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精心组织,加强源头、路面治超工作力度,采取科技治超等手段,全省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超限率控制在3%以内,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治超工作,将治超纳入日常管理工作,治超主体责任增强,部门联动治超形成合力。二是各级政府及交通运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了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力度,规范了装载行为,有效杜绝了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三是交通路政、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勤联动,加大路面执法,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避站绕行、强行冲卡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高速公路治超工作,在西宁周边高速公路开展24小时联合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强化了治超工作综合监管功能。五是在农村公路入口设置限高限宽设施,采取路政巡查、流动稽查等方式,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农村公路的打击力度,防止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农村公路。六是货运源头企业治超责任意识逐步增强,遵纪守法,规范装载,合法经营。
上半年,全省国省干线公路9个固定治超站,共检测货运车辆432993辆,查处超限车辆402辆,卸货6260.78吨,超限率0.03%;2015年1-6月,共检测车辆343867辆,查处超限车辆1240辆,超限车辆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8%,超限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33个百分点。全省干线公路10收费站,货车交通量1029916辆次,超限车辆2205辆,超限率为0.21%;2015年1-6月货车交通量1219992辆次,超限车辆4123辆,超限车辆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6%,超限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17个百分点。全省高速公路16条路段,货车交通量5436200辆次,超限车辆190545辆,超限率为3.5%;1-6月,货车总交通量5477318辆次,超限车辆286867辆,超限车辆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7%,超限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1个百分点。全省高速公路劝返站货车交通量880978 辆次,超限车辆798辆,超限率0.09%。天木公路货车交通量126618辆,超限车辆72辆,超限率为0.06%,2015年1-6月,天木公路货车交通量79637辆,超限车辆314辆,超限车辆和超限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77%、0.3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