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进一步扩大运价下浮幅度和范围。对区内煤炭运输铁路运价下浮20%。
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铁路运输成本、人工成本等措施,减轻经济下行形势下新疆企业的经营负担,确保全区工业经济稳步增长。近日,新疆经信委出台《自治区经信委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工作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办法》。
《办法》涉及13个方面共34条措施,体现了新疆为企业做加减法以及优化经营环境行动。其中为企业做“加法”是通过各种奖励和扶持等措施,积极引导企业挖潜增效,不断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减法”则主要是为企业减轻负担,通过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进一步降低铁路运输成本、调整公路货运收费标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企业财税成本、减轻企业缴费负担、降低矿山生产企业经营成本等7方面,来减轻企业的经营成本,让企业轻装上阵。此外,通过加强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进一步优化新疆工业企业的金融环境,为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在下浮20%铁路运价的同时,加快办理乌准铁路、奎北铁路、哈罗铁路、库俄铁路、额哈铁路等合资铁路特殊运价调整为国铁统一运价工作。规范铁路部门对专用线的收费,制定规范合理的代运营、代维护费用标准,降低专用线单位运营成本。
《办法》还表示要加快制定出台2016年合理调整区内煤炭公路运输计重收费标准的具体办法。
此外,要严控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坚决制止钢铁、水泥、煤炭、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新增产能。
将采取多措并举压减产能。自治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经整改仍不符合技术、节能、环保、安全、质量等要求的钢铁、煤炭等落后产能装置,依法列入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推进实施。建立市场倒逼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工作激励机制。
支持重点行业产业链延伸。对钢铁、煤炭、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企业延伸产业链的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补助,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择优重点扶持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对增产扩能和延伸产业链的项目给予贷款补助,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