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记者从宁夏物价局获悉,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落实自治区政府各项涉企优惠政策安排部署,有效降低社会车辆运输成本,自治区物价局联合交通运输厅、财政厅请示自治区政府批准后,有序撤销三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从今年2016年10月1日起,撤销银川黄河辅道桥收费站;自2017年1月1日起,撤销307国道灵武收费站和宁东水洞沟收费站。
上世纪,国家出台“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是加快公路建设的一项重要决策,极大地缓解了资金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有效改善了我区交通状况,对我区公路建设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打造“全域银川”,发展沿黄经济,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便捷出行和货物运输,促进宁东地区快速发展和交通便利,有效体现公路设施基础性的公益性,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区物价局联合相关部门撤销了三个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收费站,降低运行成本。撤销这三个收费站后,预计全年将降低社会车辆交通运输成本约5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