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出台,提出全面开放高速公路建设经营市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速公路建设经营领域。山西将合理划分省、市、县高速公路建设事权,调动各方积极性,全力推进高速公路建设。
“十三五”期,山西将建成高速公路7258公里、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的建设任务。为此,山西省决定全面开放高速公路建设经营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速公路建设经营领域,使企业成为建设经营主体。
根据《意见》,已运营的高速公路,可以按照《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转让收费公路权益的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对列入高速公路规划网的项目,鼓励各设区市按照BOT方式进行建设。对于社会效益突出,但经营性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才能进行商业化运作的项目,鼓励按照PPP模式设计运作。
《意见》指出,山西省将加大高速公路建设财政支持力度,对收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的,在依法给予融资支持、项目沿线一定范围土地开发使用等支持措施仍不能完全覆盖成本的,可考虑给予合理的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