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贵州省县乡公路技术等级、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公路路网综合效益,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县乡公路改造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县乡公路改造三年攻坚行动,重点实施“提等升级、路面改造、安全防护”三项工程,加快产业连通路、资源开发路、旅游景区路、山区扶贫路建设,补齐全省公路路网存在的结构性“短板”,加快构建更加合理、高效、便捷的公路路网结构,为全省经济社会后发赶超、加快全面小康建设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方案》提出,2016年至2018年三年时间,共开展全省县乡公路改造三年攻坚行动,实施县乡公路提等升级工程17500公里、路面改造工程6000公里、安全防护工程17000公里,全省县乡公路等级公路所占比例由66.4%提高到76.4%以上;改造提升连接全省“5个100工程”中的12个产业园区、20个示范小城镇、17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17个旅游景区的公路,连接全省140个重点扶贫乡(镇)、1400个贫困村、150个生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公路以及连接乡(镇)的公路路面,实现全省县乡公路技术等级较大提升、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安全防护能力大幅提高。
《方案》要求,有关单位要按照“程序简化、周期缩短、交叉进行、同步推进”的要求,超前准备,切实加快县乡公路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凡要求纳入次年县乡公路改造计划的项目,应在当年9月底前获得市(州)发展改革部门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11月底前获得市(州)交通运输部门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
原则上,连接产业园区、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旅游景区、矿产资源地的县乡公路宜采用三级及以上公路标准建设;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联络线,县城至乡(镇)、重要乡(镇)之间的连接线,连接港口码头、铁路场站的县乡公路宜采用三级、四级及以上公路标准建设;连接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聚居的扶贫点,连接生态移民集中安置点等县乡公路宜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
同时,要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坚持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科学管理,优化施工方案,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大力推进新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县乡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县乡公路改造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省实行差别化支持政策,通过对市(州)、县(市、区、特区)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综合量化测评,以测评结果作为依据安排各地次年县乡公路改造建设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