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铁路建设,全面实现铁路规划发展目标,完善铁路路网结构,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11月9日,省政府发布了《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从四个方面着手拓宽融资渠道,全面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二是研究设立省铁路建设发展基金,拓宽融资渠道。发展基金以省财政性资金为引导,广泛吸引国有企业、保险、银行、社保和民间等资本投资铁路建设,各类社会资金和基金投资铁路发展基金,按照约定获得合理稳定回报。鼓励通过铁路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发行企业债和引入保险资金等多渠道融资。三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铁路建设运营。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国家批准的专项规划及山西省规划的各类铁路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均向社会资本开放。重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业务和铁路“走出去”项目。支持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等多种投资方式建设和运营铁路,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用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等方式,通过运输收益、相关开发收益等方式获取合理收益。四是盘活铁路资产股权。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力度盘活铁路用地资源,鼓励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支持铁路企业进行车站及线路用地一体规划,按照市场化、集约化原则实施综合开发,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做好铁路站场及毗邻地区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要注重政府引导与市场自主开发、铁路建设与新型城镇化、综合开发新老站场用地与盘活存量铁路用地相结合,形成铁路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及相关产业良性互动的发展机制;在保障被征地拆迁群众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允许地方政府以国有土地入股参与铁路项目建设。社会资本投资的铁路项目与政府投资的铁路项目实行同等用地政策。
《实施意见》提出,要支持铁路相关产业发展。推进太原、大同、运城三大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以三个基地为基础,以龙头骨干企业引领,重组整合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差异化发展,全力打造山西轨道交通制造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打造以铁路煤炭物流体系为中心,生产资料物流、普通商品等非煤商品物流为辅助的综合性物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