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温州市将对高速公路建设投融资体制进行改革,通过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财政收入、调整出资比例等举措,多管齐下为今后温州市高速公路建设“保驾护航”。
最近几年,温州市扩大有效投资,大力推进高速公路网络化建设,在建或拟建诸永高速公路温州延伸线工程、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龙丽温高速公路温州段等五大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高达884亿元。至2020年,我市将初步建成“两纵两横两连一绕”的高速公路网络体系,总里程达638公里。
在这过程中,由于建设任务重、制约因素多、投融资压力大,因此只有推进高速公路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才能更好地保障高速公路的建设,促进全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即将下发的《温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若干意见》,在拓宽融资渠道方面,我市鼓励和引导外资、国资与民资投资高速公路建设,特别是与一些大型集团公司,积极开展PPP、BOT、BT合作洽谈。因我市高速公路建设成本高,建设营运亏损面大,经评估后的亏损额由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土地捆绑、上盖物业开发、国有资产充抵等形式予以弥补,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同时,各金融机构加大对高速公路建设的融资力度,确保建设资金落实。而市本级也会在今后五年内安排财政一般预算不少于50亿元,并按工程进度与资本金要求及时到位。
此外,对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温州市本级以及沿线政府主要采用“项目资金平衡用地”等方式,每年专项安排500-1000亩土地指标,通过开发利用,专项用于高速公路建设及还本付息缺口的弥补。在出资比例方面,对由市交投集团作为融资平台且已落实融资的项目,如目前已经实施的绕西南高速、甬台温高速复线乐清段、绕北高速二期等,按既定的比例承担。
对尚未落实融资的项目,如甬台温高速复线瑞安段、平阳苍南段、瓯江北口大桥等,总投资30%部分的项目资本金,按比例执行,如项目资本金超过总投资的30%,实际超出部分由沿线有关县(市、区)、市级功能区负责解决,今后运营期现金流缺口,按各方实际所占的股份比例分摊。此外,经市政府同意后,沿线地方政府可以借助市级融资平台提高项目融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