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就此向省交警总队、福州市交巡警支队等部门求证,警方多位有关人士确认该消息属实,但因警方还在进一步筹备中,相关人士未透露实施细则。
这意味着,在福建省实施两年九个月的“被探头拍下的非重点车辆交通违法只罚款不扣分”成为过去时。“非重点车辆”主要指数量众多的私家车。不少车主疑惑,若新规实行,12月1日后去处理此前的违法罚单,是按新规扣分,还是按旧规处理?针对车主关心的几个问题,记者咨询了警方人士。
恢复扣分的新规已拟定
昨日,记者就下月恢复扣分的消息,咨询了省交警总队、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交巡警支队等部门,警方有关人士证实了该消息,但表示具体实施细则还在制定当中。有知情人士介绍,目前该规定的内部征求意见稿已制定出来,正在征求各地意见。
2012年,福建省公安厅决定,当年3月1日起,重点车辆(包括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和危化品运输、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其他校车及货运等机动车)以外的车辆,在全省各级道路上违法,被交通探头拍照后,将只罚款不记分;而被民警现场查获的,仍要罚款记分。如今,此规定已经在我省推行两年多。
时隔两年多 为何恢复扣分?
警方有关人士介绍,2012年,福建省推出“违法被探头拍照,只罚款不记分”规定,主要原因是,探头抓拍到的交通违法,只是确定违法涉及的车辆,但无法具体到车内司机的身份,也就是违法者。为此,只能处罚车辆所有者,助长了“买分卖分”、借他人证件处理违法等现象。
早在2006年,公安部公布了一个办案指导《关于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依据该意见,对不能确定驾驶人的,处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时,根据其监控的具体违法行为,引用其对应的法律法规和道交法114条实施处罚,但不予以记分。为此,我省公安部门在2012年推出该举措。
但该人士说,近年来,随着高清探头的普及,找不到违法人的可能性降低了;同时,对于车辆所有人,完全可以根据违法记录的时间推断当天的驾驶员。再者,眼下随着私家车数量不断增加,违法量也在提升,此举有望提高违法成本,以此督促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下月前的罚单 是否按旧规处理?
恢复扣分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甚至有车主在微信朋友圈内建议,要赶在12月1日新规实施前将违法罚单处理完……
对此,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警方人士说,恢复扣分是针对12月1日之后的交通违法,而在此之前被探头拍下的交通违法,还是执行旧规定,至于是在12月1日前还是1日后处理,没有影响。比如,一市民驾驶私家车在11月30日被探头拍下违法,其12月2日前往处理,但还是根据旧办法处理,只罚款不扣分。
乱停车处罚 是否有变化?
此前,福州警方为整治市区乱停车现象,采取了拖车、锁车等举措。但针对乱停车违法,市民也有疑惑:有些是民警现场抄告,又不扣分,只罚100元;而被探头拍到,却要扣3分和罚款150元,车主应该怎么分辨?
对此,福州茶亭派出所分管交巡负责人介绍,所谓乱停车是通俗说法,其实在法律层面,二者行为不同,处理依据也不同:首先是,根据道交法第93条和福建省实施道交法办法第67条规定,汽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或者警告。民警现场抄告的,主要是依据该规定。
至于探头抓拍到的乱停车,该负责人解释,这些探头会存在,说明探头覆盖路段就是全线禁停路段,附近肯定会有禁停标志,在此停车属于“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根据福建省实施道交法办法第68条规定,应记3分、罚款150元。根据2012年的规定,这种违停,只罚款不扣分,但新规实行后,将既罚款又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