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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今起货运企业“营改增”减少重复纳税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3-8-2 9:33:00 长城网

导读:石家庄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消息,8月1日零时起,石家庄货运企业开始执行增值税制,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此前交通运输企业向地税务局缴纳营业税,之后企业要向国税局缴纳增值税。

  石家庄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消息,8月1日零时起,石家庄货运企业开始执行增值税制,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此前交通运输企业向地税务局缴纳营业税,之后企业要向国税局缴纳增值税。

  就税收比例来说,营业税是按企业营业额的3%计税纳税,增值税是以企业销项额11%计税然后再折抵进项税纳税。营业税计税简单,但有重复计税情况。增值税更加合理,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就服务企业来说,只就提供增值服务的部分纳税。

  为使纳税企业缴税顺利转接,石家庄市桥东区国家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和相关发票税控系统软件公司的工作人员,7月31日23时到石家庄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货运公司进行现场指导。

  相关背景

  2012年1月1日,我国酝酿多年的营改增在上海的“1+6”行业率先试点,其中“1”为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在内的交通运输业,“6”包括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等部分现代服务业。

  随后,营改增试点的步伐在我国加快推进。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厦门、广东、深圳、天津、浙江、宁波、湖北等地相继纳入试点,试点地区的GDP总量已占全国的50%左右。

  2013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营改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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