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市民武先生的朋友从济南给他寄来4箱东西,当时对方已经在济南的快递公司支付了货物运送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20元的货运费,可当武先生去枣庄汽车总站取货时,车站内的金马快递托运处却要武先生再缴纳12元“提货费”。
“这货是我自己提的,为什么还要收钱。”武先生说,11日,他的朋友从济南给他寄来4箱东西,发货公司是兔兔快递。当时寄货时他的朋友一共支付了100元,其中包括20元的货运费。可当他去枣庄汽车总站内的金马快递托运处取货时,工作人员却向他收取12元的提货费。“我上次来汽车总站取货时,因为来晚了两天,工作人员向我收取了保管费,可这次我准时来取货,为什么又要收提货费,而且货运费也已经付清了。”武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长途汽车总站对于每件出站的货物将收3元或5元的“提货费”。收取的原则根据货物的大小或重量进行收费,小的每件3元,大的每件5元。
记者看到,在武先生支付完提货费后,车站给了武先生一张收据,但收据并非专用发票,而是山东省公路汽车补充客票,上面用笔写着“提货手续费12元”的字样。“我要求车站提供发票时,对方却称只有收据,没有发票。”武先生说。
记者联系了枣庄汽车总站的马站长,他告诉记者,由于以前出现过旅客货物丢失的情况,因此他们专门派出工作人员接收从其他汽车站或快递公司寄来的货物,这个提货费其实是搬运工人卸车与装车的劳务费。他们按照一件3元或5元的价格收取。而当记者咨询市中区一快递公司时,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货运费包括提货费,如果货运费已付并且自己来提货的情况下,将不收取额外费用。
随后,记者咨询了市中区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汽车站内的快递公司所收取的提货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一般这种收费都不是由物价局审批的,而是由市场来决定,没有规定具体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一般都是根据所付出的服务和劳动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