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沈阳市交警支队获悉,根据沈阳市目前道路交通需求特点,结合沈阳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沈阳市公安局将对沈阳市货运车辆的限行管理规定进行调整。
沈阳市目前执行的货运车辆限时通行规定为:6时至9时、16时至19时,二环路(不含二环路)以内的道路禁止货运机动车辆行驶;青年大街一线全天禁止货运机动车辆行驶,部分道路及区域全天禁止重型、中型货运车辆行驶;6时至22时,南五马路、文化路、友好街、黄海路等43条主要街路,禁止货运机动车辆行驶(轻型厢式、微型货运机动车辆和水泥罐车早晚高峰时间段除外);兴工街、五爱街、热闹路等19条主要街路,6时至22时禁止重、中型货运车辆行驶;补充通告7时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8时,禁止重、中型货运机动车辆在南二环的西南高架、沈水路、沈水东路、新立堡东街及大堤路(阳光路)行驶。
为合理分配道路资源,从时间和空间上科学调配交通需求,就沈阳市货运车辆通行规定,进行调整:扩大早晚高峰货运车辆限时通行规定,由原来的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调整为含二环路以内道路;调整了6时至22时禁止货运车辆通行的街路,由原来的一环路以内主要干道及一环至二环间部分街路,调整为一环路(含)以内区域及一环至二环间部分街路;增加了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运车辆通行的道路及区域,由原来的东西快速干道、南二地区,增加了揽军高架、一环路高架、二环路高架;以及向南至玉屏路扩大了南二地区禁行区域;增加了6时至19时禁止重、中型货运车辆的街路,如沈水路、重工街、金辉街、浑南中路等道路;增加了绕城高速(不含)以内道路早晚高峰禁止重型货运车辆通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