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境内高速客货车分道行驶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2-9-26 14:27:00 华商报

导读:近日,凡在延安境内高速路上出行的人,都能看到高速路上醒目的“客车道”、“货车道”标识,客货车分道行驶已开始实行。昨日,记者从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从9月20日至2014年9月19日,延安境内高速公路全线实行客车、货车分道行驶。

  近日,凡在延安境内高速路上出行的人,都能看到高速路上醒目的“客车道”、“货车道”标识,客货车分道行驶已开始实行。昨日(9月25日),记者从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从9月20日至2014年9月19日,延安境内高速公路全线实行客车、货车分道行驶。

  据了解,目前延安境内的高速公路上,左侧车道为小型客车及各类客运车辆的专用车道,右侧车道为货运车辆的专用车道。

  在不影响小型客车及各类客运车辆通行的情况下,货运车辆可临时借用左侧车道超车,但超车后必须迅速返回右侧车道。在包茂高速464Km至484Km(由南向北)、550Km至565Km(由北向南)、580Km至603Km(由北向南)、652Km至695Km范围内,实行交通管制,严禁货车驶入客车道。当遇到前方出现紧急情况造成交通中断时,货运车辆必须依次停靠在右侧货车道上,严禁占用左侧客车道停车。

  凌晨0时至5时,禁止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在高速路上通行,已在高速路上的客车,必须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或者进入服务区休息。按行程,次日0时前不能到达目的地的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在当日22时后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司机,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识的指示行驶,违反以上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予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处15日以下拘留。

  记者获悉,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等已在陕西省高速公路上实行客车、货车分道行驶。此举可以提高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提醒,希望大家在延安的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关注标志标线的变化,严格按提示的车道行驶。

本文关键词:高速,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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