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和宁波市启动营改增试点,这是年内最后一批试点的地区。据权威部门统计,营改增试点所覆盖的企业数量也将会达到91万户。
“未来还会有更多的企业受惠营改增。”参与扩大试点的一位消息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
据该人士介绍,营改增推向全国是大势所趋,接下来极有可能被纳入试点的行业有金融、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5个行业,而随着营改增扩大到全国甚至扩大到整个服务业,减税规模会伴随着增值税率的下调,进一步扩大。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担心,这些新纳入的行业会遇到与交通运输业相同的税负不降反升的问题。也有专家建议,未来试点行业应选择适应增值税征收特点的、进项税额容易确认的行业,选择的行业还应具有典型性。
几家欢喜几家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1月26日在南京召开“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称,目前已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企业户数约71万户,再加上即将纳入试点的户数约20万户,将会接近91万户。而从减税效果看,上海市1-10月减收225亿元,北京市两个月减收25亿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营改增试点方案均参照上海的“1 6”模式,即交通运输业加现代服务业的6个行业。
“税负减轻的企业中,文化创意服务类效果最为突出。”与会的一位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
据该人士称,仅以上海为例,今年上半年,1.2万户新增试点服务项目的企业和8779户新办企业,主要集中在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及研发和技术服务等新兴产业。
此外,受益的行业还有广告服务业、租赁服务业和一些纯做仓储的公司。
但也有一些行业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升。根据此前上海试点的情况,税率变动较大的是交通运输业及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部分试点企业税负有所增加。
北京某物流公司的吕经理也有类似的感受,他在营改增一个多月后发现,税收成本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近10%。
这并非个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65家物流企业测试,2008年至2010年年均营业税实际负担率为1.3%,而按照新政扣除进项税后,实际负担率为4.2%。
营改增试点规定,原来交通运输业适用3%的营业税率,试点后适用的税率为11%,两者相差较大,抵扣相关进项税后,税负普遍增加。
好消息是,上海已经出台过渡性的财政扶持政策,对税收负担增加的企业给予补贴。另外,浙江、天津将对税负增加的企业给予财政补助,增加的部分将由同级财政进行补助。
与会人士反映的另一问题是,由于各地的政府扶持政策尚未全部出台,并且如何扶持更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地区先行试点的运输企业仍未开具增值税票。
“由于操作中的种种限制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加上公路运输管理费、过路费等未纳入试点范围,不可能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也使得税负增加。”上述物流企业吕经理向本报记者抱怨。
五行业或将纳入试点
随着“营改增”试点地区越来越多,将“营改增”扩大到全国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日前公开发言时表示,目前,若营改增扩大到全国甚至扩大到整个服务业,减税规模将更大。
记者了解到,本次财政部召开的座谈会冠以“扩大试点”名义,有12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参加,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在会上指出,营改增不仅是结构性减税,更是财税制度的重大创新。根据国务院规定,营改增试点将推向全国。
据悉,本次会议还对实行垂直管理的金融保险业等如何推广“营改增”进行了初步讨论,财政部建议地方可先行测算。
“今年以来,北京、上海等地对金融保险业试点营改增已经进行过相应的调研,而安徽省也正计划着手就金融保险业试点进行摸底。”上述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
据该人士称,现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营业税名义税率为5%,改征增值税后其进项税额抵扣与一般企业相比非常少,营业税改增值税短期内并不能体现出降税效应,但长期对整个金融业的发展将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表示,扩大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座谈会上提到,接下来可能是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试点,按照这个构架,这些生产性服务行业或者第三产业的行业先纳入到营改增的试点范围中,国家扶持服务业特点非常鲜明。
不过,这些有望纳入试点的行业,同样也面临税负不降反升的问题。
上述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说,此前之所以选择6个现代服务业模式,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行业改革阻力小,因为新增了6%和11%两档税率,这些行业减税明显,但最新提到的这5个行业,试点后可能面临税负增加的情况。
最典型的是建筑安装业。中国建社会计学会专家组选中24家施工企业调研结果显示,24家施工企业营改增试点后税负可能会增加94.61%。
据介绍,造成建筑安装业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拿不到抵扣的进项专用发票,上述调研测试,全国施工企业目前实际能拿到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只有31%。
中国建社会计学会专家组建议,建筑业试点工作能推迟则推迟,越晚越好。必须实施时,希望全国全行业统一开始,以免因地域不同税率不同,使总包与分包产生新的矛盾和实际税负的不公平,并请求降低税率2到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