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的7月1日,全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让大大小小的公路货运企业都绷紧了神经。各方都在猜测,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厉治超”的法规,将会对公路运输市场乃至物流业产生怎样的影响。
转眼已是8月中旬,各地“治超”形势各有不同,许多人想像中的“治超风暴”也并未出现。在一些地方,交钱即可通过的“以罚代管”模式仍然存在,公路上仍不时显现超载超限车辆的身影。
在业内专家看来,《条例》出台之初,“治超”之所以没有起到应有效果,主要是一些地方没有制定相应的措施。而从国家相关部门的后续动作和各地政府的推进力度来看,治理公路货运超载超限将肯定是今年的重中之重!随着各地方案纷纷启动,“治超风暴”或许真的离我们不远了。
治超
风声渐紧
在7月,江苏、福建、浙江、北京等地接连发生桥梁坍塌、断裂事故,并导致人员伤亡。根据主管部门的说法,这几起桥梁事故,多数都与严重违法超限超载有关。在7月24日的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特别强调:“各地公路管理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纠正各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严格监管并实施卸载等措施,坚决制止严重危及桥梁安全的违法超限车辆上路上桥。”
业内人士表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刚实施不久,治理超载超限运输车辆的风声正紧,而多座桥梁垮塌,更是让超载货车成为众矢之的,“治超”力度无疑会加大。
进入8月以来,各地的“治超”行动纷纷开启。7月30日,山东青岛市为期3个月的严查大货车行动展开。在这次整治中,相关部门将坚持执行先卸货、后罚款的处罚规定。
8月1日,新修订的《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施行,对超限超载的治理措施进行了分类和细化规定。
8月9日开始,北京正式开启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不仅要求北京各区县政府整合调集各部门执法力量投入“治超”,还要建立与津冀相邻区、县、市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制定联动治理方案。
除了专项行动外,许多地方也确定了长期治超的决策。例如合肥“治超办”称要建立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海南省正在建立10个治超点,并成立各部门联合执法大队,也希望建立治超的长效机制,这样更有利于治超工作的开展。
此外,相关配套措施的出台,也在“治超”上释放出了更大的威力。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表示,在治超管理上,要加大路面执法力度,杜绝以罚代管。把超载与营运牌照的发放、营运企业、营运车辆的合法合规挂钩,作为市场准入的第一要务。将超载超限与营运牌照发放相挂钩,或将成为交管部门“治超”的一大利器。
8月1日,《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这一由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亲自签发的管理新规,不仅对此前治理超限行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也加大了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罚力度。
为了避免出现“以罚代管”现象,《办法》中不仅明确了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职责,监督当事人对超限运输车辆采取卸载、分装等消除违法状态的改正措施,还明确规定执法人员禁止对未消除违法状态的超限运输车辆予以放行。为防止超载超限车辆故意绕行逃避检测,《办法》规定公路超限检测除了可采取固定检测为主的工作方式外,在部分特定地区还可以采取流动检测方式。此外,针对各部门联合执法、惩罚措施等等,《办法》中也都有具体规定。
有业内人士分析,在《条例》出台的第一个月,尽管有人感觉是“雷声大,雨点小”,尽管各地“治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但并不意味着“治超”新政会再次流于形式。随着各地执法力度加大、相关措施出台,《条例》释放出的“治超效应”,或将很快显现。
企业:尚难适从
“我刚从东北拉货回来,这次没敢多装,因为去的时候就看到河北、辽宁的高速路段都在查超载。几乎高速收费站附近都有治超检测站,被查的车辆数量不少,罚款也比以前多了。”8月13日,一位北京的货运司机介绍说。而与他同在一家企业的司机,却有着另外的感受:“我上周刚从广州送货回来,走的是京港澳高速,虽然也有查超载的,但总体上和以前差不多,路上也能看到超载车在跑。”
两位司机的不同感受,实际也是《条例》实施一个月来,“治超”的真实状态——各地执行力度不一。有的地方《条例》实施前后变化不大,而有的地方则加大了对公路超载行为的处罚力度,甚至罚款翻倍。在这种情况下,公路货运企业变得有些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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