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5家快递企业被纳入国家物流企业税收试点名单

www.jctrans.com 2011-8-8 11:20:00 互联网

导读:国家发改委日前初步认定了第七批物流税收试点企业,福建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和泉州顺丰运输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入围,加上之前入围的福建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和福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福建省已有5家快递企业被纳入国家物流企业税收试点名单。

  国家发改委日前初步认定了第七批物流税收试点企业,福建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和泉州顺丰运输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入围,加上之前入围的福建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和福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福建省已有5家快递企业被纳入国家物流企业税收试点名单。

  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物流企业税收试点是对物流企业在交通运输业务、仓储业务营业税征收方面采取优惠政策,即对营业税差额纳税,大大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试点企业由各省(区、市)物流工作牵头部门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推荐,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税收试点物流企业标准包括:符合《意见》中物流企业的定义,具有运输、仓储等外包的经营业务,最近一年营业税及附加实际缴纳额不低于100万元,具有自开票纳税人资格,无不良纳税记录等。

本文关键词:福建省,快递企业,物流企业,税收试点

【发表评论】 共有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