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获悉:从10月1日起,在吉林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对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限时通行。
为进一步加强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安全管理,预防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省交警总队、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决定,自10月1日起,每天18时至次日6时,禁止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吉林省高速公路。18时前已经驶入的可以继续行驶,但在零时前应驶离高速公路或者到服务区停放。
因冰雪导致我省高速公路路面湿滑,以及因大雾导致能见度低于200米时,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我省高速公路,已经进入的,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对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体汽车,无论是否运输货物,都应遵守限时通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