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19时30分许,长平高速公路长春方向216公里+600米处(公主岭市刘房子街道境内),一辆装有氰化钠的罐车被另一辆装有盐酸的罐车追尾,造成罐体损坏,25吨剧毒氰化钠泄漏。在各级政府紧急部署下,消防、交警、环保多个部门合力妥善处置,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险情出现
25吨剧毒氰化钠正泄漏
“事故大约发生在19时30分,我们在19时33分接到了罐车司机的报警,车里的25吨有毒化学品正在泄漏。”长平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案件中队中队长张国龙正在值班,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
这辆黑龙江绥化牌照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内,装着25吨剧毒氰化钠,是从辽宁省营口的厂家装车后,运往哈尔滨的。司机称,当时前方有一些车停着,他准备下车查看情况时,罐车突然被后面的车撞到了。追尾的是一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满载盐酸。
追尾的撞击力度并不太大,后果却十分严重——将阀门给撞坏了,剧毒的氰化钠不断从直径大约10厘米的漏洞里泄出。
紧急措施
长平高速公路封闭
省委常委、副省长马俊清得知情况后,指示有关部门全力救援,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他。
省政府副秘书长吴佩军等省、四平、公主岭市领导亲临现场。公主岭市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事故处置工作。
为防止剧毒的氰化钠伤人,张国龙带领高速公路交警赶到后,立即设置封锁区域,禁止除救援外车辆驶入。
由于消防、环保等部门需要对泄漏现场进行救援,交警部门将封锁线不断扩大,路面车辆滞留最多时达到500余辆,绵延十公里远。21时许,长春、范家屯、公主岭、五里坡等多个站口封闭,禁止长平高速再进车。交警和路政人员打开路面的多个活动护栏,让车辆返回到沿途站口,改从国道通行。
昼夜奋战
13小时处理氰化钠
消防官兵了解情况后,于26日20时10分许开始,与剧毒的氰化钠开始了长达13个小时的战斗。穿防化服的5名战士到泄漏点进行稀释,其他战士待命。此后,四平市公安消防支队、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增派的消防战士和工具赶到现场,百余名消防战士参战。
“用水稀释,用化学物中和,用土围堵,这几种方法都能用上,要尽一切可能把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在环保专家指导下,工作人员调运16袋次氯酸钠,用于中和氰化钠溶液,四平市应急办也协调企业运来30吨次氯酸钠。
大量的水稀释氰化钠后,流入高速公路边的沟中。为防止对农田和水源造成危害,抢险人员紧急筑起四道拦水坝,并运来一台挖沟机和一台铲车待命。
27日1时许,罐车的氰化钠溶液漏光,消防官兵打开罐体上端的阀门,对罐体冲刷。
3时许,罐车安全了,驶离高速公路,被交警部门暂扣。消防官兵继续对进入农田的混合溶液进行稀释。
9时许,历时13个多小时的第一阶段战斗结束,险情宣告解除。
事件影响
卡伦水库曾暂停向市区供水
27日9时10分许,长平高速公路各站口解除封闭,交通恢复正常。经环保专家监测,泄漏的氰化钠液体被有效拦截在第三道拦水坝,保证了公主岭市区供水水源地卡伦水库的安全。
27日上午,公主岭市市长王亚晖召开了有多个部门参加的紧急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暂停卡伦水库向市区供水;二、要加强对泄漏氰化钠液体的拦截;三、对现有泄漏到河道内的氰化物,做好相关处理工作;四、肇事车辆交由公安、安监部门处理;五、为避免人畜接触受污染水域,在事故发生地点周边设警戒线。
根据环保部门初步监测结果,27日,卡伦水库已恢复向市区供水。
■余音
肇事车非法运载危险化学品
发生事故的两辆罐车及相关人员被长平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带回审查。经调查,追尾的车辆是黑龙江大庆牌照,从四平市运载盐酸回哈尔滨,司机在途中发现前面罐车停车后,刹车失灵撞上了前车。
据警方调查,该车满载了34.5吨盐酸,超载4.5吨。警方认定该车属于非法运载危险化学品,并导致严重事故,对押运员崔志刚处以治安拘留15天。
现场仍有刺激性气味
27日10时许,记者回访了事故现场,仍可以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记者感到喉咙有灼热感和刺痛感,许久难以消除。在高速路边的沟内,被中和的氰化钠溶液残留很多,沟内的树和草被溶液灼烧得有些发黄。各相关部门的人员留守在现场,以防意外情况发生。
消防部门再次稀释溶液
27日14时许,事故处置指挥部为进一步消除隐患,再次部署了稀释工作。
14时许,温州商城消防中队再次接到命令,派出水罐车再次赶到现场,对泄漏的溶液进行再稀释。公主岭市公安消防大队温州商城中队指导员杨哲说:“氰化钠属于甲类危险品,必须等环保部门检测,确保对周围不会造成危害,我们的任务才算完成。”
15时许,高速公路交警再次封锁了事故现场周边道路,致数千辆车滞留在高速公路上。
大约10分钟,路面及沟中残留的溶液浓度很低了,任务宣告结束。环保部门再次收集了泥土、水溶液等物质,准备再次鉴定。
17时10分许,高速公路开通,车流恢复正常。
■氰化钠
为白色结晶粉末,易溶于水,水溶液为强碱性,常用于冶炼金银等贵金属的溶剂,有剧毒,对环境污染严重。氰化钠属高毒类,人口服致死量约为1~2mg/kg,毒物危险程度分级为I级(极度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