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通用航空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7―2019年)
为加快通用航空全产业链发展,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打好通用航空业发展基础,结合我市实际,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加快通用航空全产业链发展
(一)加快通用机场网络建设。
以万州、黔江、武隆、巫山等4个支线民用机场为骨干,充分利用现有设施,适当实施改扩建,增加通用航空功能,满足区域通用航空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企业为主导,坚持社会资本投入通用机场建设,建成永川、万盛、两江通用机场以及巴南、北碚等一批临时起降点,并建立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储备库。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争取大足区、梁平区等地机场资源向通用航空开放。力争到2018年,全市建成、在建通用机场及临时起降点超过10个;到2019年,基本实现通用机场服务网络市域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民航重庆监管局;配合单位:有关区县人民政府、空军95661部队、民航重庆空管分局、重庆机场集团、两江航投集团)
(二)发展各类通用航空业务。
2017年完成武隆喀斯特通用航空旅游示范区建设方案编制,逐步推广至长江三峡等全市精品旅游景区。以保障飞行安全为前提,在巴南区、梁平区等地规划建设以三角翼、动力伞、滑翔伞、航空模型等航空运动为主的通用航空飞行营地,打造大众参与体育飞行的场地;推广通用航空在短途运输、旅游观光、应急救援、抢险救灾、消防救援、人工影响天气、农林作业、森林防火、土地利用、航拍航测、环境检测等领域的应用。(牵头单位:武隆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市旅游局、民航重庆监管局;配合单位:巴南区、梁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应急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林业局、武警重庆市消防总队、市气象局、两江航投集团、有关通用航空企业)
(三)强化通用航空专业人才培训。
依托支线民用机场、通用机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开设通用航空培训机构;鼓励市域内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相关专业,与国内民航专业培训机构以及院校开展合作,推进联合培养人才。大力发展飞行技术、适航、机务维修、飞行签派、空中交通管制等专业培训;鼓励开展无人机、航模、动力伞等航空器操控(驾驶)培训。力争到2018年,全市通用航空培训在校学生达到2000人,其中飞行技术培训达到200人;到2019年,将我市建设成为西南地区通用航空培训中心,打造通用航空人才聚集高地。(牵头单位:市教委、两江新区管委会、重庆通航集团;配合单位:民航重庆监管局、民航重庆空管分局、有关通用航空企业)
(四)做大做强通用航空制造业。
加快两江新区通用航空产业园建设,以重庆通航集团、两江航投集团、宗申集团等为重点,加大通用航空器及相关设备系统研发投入力度,推进通用航空飞机整机及零部件制造、组装,提升恩斯特龙系列直升机、皮拉图斯系列固定翼飞机以及宗申通用航空发动机等重点产品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开展重庆造直升机及固定翼飞机生产许可和单机适航许可,并以此为契机,争取国家在重庆设立通用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力争到2018年,获得中国民航局批复成立重庆通用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到2019年,全市通用飞机产量达到50―100架,在全国范围内初步确立“重庆造”通用航空产品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重庆通用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建成投用。(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科委、民航重庆监管局、有关通用航空企业)
二、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
(五)完善低空空域划设方案。
建立由空军95661部队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统筹协调、分工合作、信息共享的低空空域划设工作机制,完善划设方案,实现市域全覆盖。分类管理空域,扩大重庆分区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因地制宜实现真高3000米以下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无缝衔接,增设低空目视飞行航线,方便通用航空器快捷机动飞行。根据低空空域飞行需求、通用航空发展和地面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增设或调整部分监视、报告空域和低空目视飞行航线。力争到2018年,制定出台重庆分区低空空域管理实施细则。(牵头单位:空军95661部队、民航重庆空管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民航重庆监管局、有关通用航空企业)
(六)简化通用航空业务申报程序。
畅通通用航空飞行业务申报,充分发挥飞行服务站功能,引导通用航空用户通过飞行服务站申请飞行业务,提高申报效率。民航重庆监管局对除九种需审批的飞行任务外的其他飞行任务简化备案程序;空军95661部队在通用航空用户取得任务审批或备案基础上,完成飞行空域许可;民航重庆空管分局在通用航空用户取得空域许可基础上,与通用航空用户签订飞行保障协议。积极探索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创新管理模式,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力争2017年,完成飞行服务站统一受理飞行业务试点;到2018年,获批通用航空业务简化程序方案;到2019年,实现全市通用航空飞行业务通过飞行服务站统一规范管理。(牵头单位:民航重庆监管局、民航重庆空管分局、空军95661部队;配合单位:两江航投集团、有关通用航空企业)
(七)建立低空目视航图的动态管理机制。
针对通用航空的种类和业务特点,构建低空目视航图数据采集、更新和维护机制,制定适合我市的基础数据编制管理工作方案。2017年6月底前协调国家有关部委明确基础数据坐标体系、数据类别及其他要求,协调各方启动数据整理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基础数据收集汇总,上报国家空管委。建立低空目视航图信息平台,协调国家有关部委开展平台建设方案研究,实现军地双方信息互动共享,信息及时安全发布,用户使用信息实时准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八)推进飞行服务站建设。
2017年6月底前,争取国家空管委、中国民航局等观摩指导我市飞行服务站一期工程建设,实现试运营;12月底前,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对飞行服务站一期工程完成验收,颁发运营许可。在此基础上拓展飞行服务站覆盖范围,到2018年实现既有支线民用机场、通用机场(含各类起降点)的信息服务全覆盖。构建军民航空管部门依托飞行服务站对通用航空飞行业务实施日常监管、两江新区飞行服务站负责日常运营维护的管理机制。建立中央、地方以及社会资本多元投入,适当向用户收取服务费的飞行服务站建设运营机制。协调国家有关部委确定重庆通用航空通信使用频率,支撑系统推广使用。(牵头单位:两江新区管委会、两江航投集团;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物价局、空军95661部队、市气象局、民航重庆监管局、民航重庆空管分局、重庆通航集团)
三、工作机制
(九)建立滚动计划实施机制。
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做好本期、储备近期、规划远期”的原则,科学制定具体措施、年度目标、时间表。加强计划动态调整,对纳入年度计划的任务,在加快推进当前阶段建设内容的同时,及早谋划下一阶段建设内容。
(十)完善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牵头单位发挥主体作用、配合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参与,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衔接沟通,并注重调动企业参与通用航空业发展的积极性,确保任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十一)搭建信息沟通机制。
各牵头单位要坚持季度、年度信息报送制度和重大事项专报制度。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跟踪督办和信息汇集,并将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定期报送市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十二)强化安全责任机制。
通用航空飞行按照“谁飞行、谁负责”的原则,操控员对飞行安全负主体责任。飞行管制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有关飞行保障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牵头,尽快研究出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则,推进实施联合管控,确保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