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航北方分公司飞行员李海鹏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遭航空公司起诉,被索赔包括违约金、培训费等共计585万元。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终审判定:飞行员应支付航空公司210万元培训费,驳回航空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南航一飞行员辞职被判赔航空公司210万元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4-5-30 13:50:00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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