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规范危险品航空运输秩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确保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4月12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再次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2012年2月至12月存在危险品航空运输违规行为并受到了行政处罚的相关责任单位的情况,19家存在危险品航空运输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上榜”。其中,成都神鹰航空物流有限公司等6家责任单位已连续两次“榜上有名”。
此次公布的19家责任单位均为2012年2月至12月期间存在危险品航空运输违规行为、并已由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实施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包括航空公司、货运销售代理人和托运人。公告详细注明了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和处罚内容。在19家责任单位中,成都神鹰航空物流有限公司、成都金盟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两江航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包裹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安徽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广西川福物流有限公司在2010年3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因违反《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违规航空运输危险品,多次受到民航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
2012年5月9日,民航局首次对外发布了《近年来危险品航空运输违规行为处罚情况的公告》,向社会公布了2010年3月至2012年1月期间,27家存在危险品航空运输违规行为并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责任单位的情况。民航局运输司相关领导介绍,向社会公布对违规航空运输危险品责任单位的处罚情况,可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安全运输义务。
今后,民航局还将定期公布存在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并督促机场和航空公司对发生违规行为的托运人和销售代理人采取更为严格的收运检查制度,以保障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危险品航空运输的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但由于所涉及的链条长、环节多、人员复杂,危险品航空运输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隐瞒不报、违规违章运输危险品的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民航监管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监管,重点对瞒报、隐报、匿报危险品或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品运输等违规行为加大了监察和处罚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品的事件,保证了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