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止2013年1月11日,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确认中国民航局及各地区管理局、各级政府、机场等给与的支线补贴、节能减排基金、政府补贴、航线补贴等共计约1.11亿元。其中1075万元记入递延收益,并按受益期摊销;其余约1亿元一次性记入营业外收入,预计增加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约7500万元。
因递延收益在受益期内摊销,2012年度公司确认收入1660万元,记入营业外收入,预计增加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约1245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增加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约8745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