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有关部门获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向中国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提交改装设计委任单位代表(DMDOR)的申请后,民航西南管理局及时指派适航审定处,依据CCAR183部及相关程序组织审查组,对申请人民航飞行学院提交的管理手册、组织机构、设备设施、人员资质等进行了全面评审。
据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下属有飞行学院修理厂及5个分院共6家CAAC维修许可单位,执管MA600、Cessna525等十余种机型共230余架,每年承担许多航空器的超规范修理及改装项目。针对其中不符合规章和程序要求的部分,审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申请人按照审查组的意见进行了完善和整改,审查组对申请人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检查情况表明,该单位能够符合中国民航CCAR183部的要求。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将按照相关程序的规定对该申请人予以颁发《改装设计委任单位代表证书》,该证书是国内通用航空领域中的第一个DMDOR证书,将为中国通用航空领域的改装及超规范修理的适航管理提供一个新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