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航空公司减燃油附加费40%
www.jctrans.com 2008-11-26 10:35:00 财华社
民航处批准四间航空公司调低客运燃油附加费,新获批准徵收的附加费水平,短途航班最高为108元,长途航班最高为499元,减幅分别为45%和40%,新收费有效期由12月1日至09年1月31日。 民航处发言人称,民航处所批准的燃油附加费水平,已考虑到需保障乘客利益及让航空公司收回部分额外开支,同时确保航空公司从燃油附加费所得的收入不会高于在相关期间因燃油价格上升带来的成本上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