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畜牧兽医局获悉,省财政、畜牧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辽宁省实施饲料加工企业收购加工2016年新产玉米补贴政策。这意味着,在政策期内,省内符合条件的饲料企业将获得与2016年年底前玉米深加工企业相同数额的政策“红包”。
据了解,根据今年1月国家出台支持实施饲料加工企业补贴政策要求,为支持玉米购销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扩大新产玉米就地加工转化能力,根据自身情况,辽宁省决定对省内规模以上饲料加工企业收购加工省内2016年新产玉米给予补贴。
符合条件的饲料企业须是生产经营地在省内,2015年实际配合饲料产量在5万吨以上、就地采购、自建仓储。补贴期限与范围是指,从2月15日政策印发起至2017年4月底收购、运回并于2017年6月底加工配合饲料消耗的辽宁本地2016年新产玉米,每吨按100元给予补贴。
根据要求,省畜牧兽医局已于上周在其官网上对省内符合条件的饲料企业进行公示,在公示表上,记者看到省内共有32家饲料企业。据省畜牧兽医局相关人士介绍,这些饲料企业如果根据政策收购加工消耗新产本地玉米,就将有补贴。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果企业尽收加工,省内农户又积极在政策期间出售,那将会消耗掉省内约5亿公斤新产玉米,数量比较可观。政策会有效提振饲料企业采购玉米的积极性,同时对于提振辽宁省玉米产区粮价,加快消化玉米,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也有一定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