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浙安委明电[2015]4号)和省安委会视频会议部署要求,8月15日下午,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省港航局局长胡旭铭带队,与省安监局、消防协会、省质监局和相关专家赶赴宁波对开展港口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专项安全大检查,检查时间将持续四天。
在四天时间内,检查组将会同宁波市和企业所在地安监、消防、港口等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规划布局情况、建设施工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仓库货场管理情况、设备设施的完好与运行情况和装卸管理情况,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情况。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企业和相关部门,督促相关企业抓紧整改落实,确保生产安全,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检查组将向省政府汇报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