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昨天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立足上海作为“海运强国”战略实施前沿阵地的特点,结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从完善港航物流体系、发展航运服务产业、推动海运业改革创新、完善海运业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20项措施。
会议指出,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出发点和主要任务,将上海建成国际航运中心也是“海运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在《若干意见》指导下,上海要利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平台,着力构建海运业改革开放的新优势,通过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升海运业对“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支撑和保障能力,通过发挥“四个中心”与“科技创新中心”联动优势,着力开创海运发展的新局面,更好地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
会议强调,要将促进海运业发展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紧密结合,抓紧推进落实本市《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进一步探索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体制机制建设,加快“中转集拼”等特色业务发展。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研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负担的举措,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 者孟群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