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厦门港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获国务院批准,《规划》中,厦门港被列为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以后国内货物不必出国中转,启运港退税能让在厦门港中转的出口企业,享受到快捷方便的退税政策。
所谓启运港退税,是指启运港发往保税港区中转至境外的出口货物,一经确认离开启运港口即被视同出口并可办理退税。这样就给企业退税节省了不少时间。以前,出口货物只有在装上最终出境的船舶后,才能办理退税。由于退税过程环节多,过了两三个月后,才能拿到出口退税。对于不少中小企业来说,资金周转的压力也不小。
所以企业为了尽快退税,存在着“国内货物,国外中转”的现象。今年8月1日,启运港退税方案首先在武汉、青岛至上海洋山保税港区之间试运行,受益的出口企业拿到出口退税的时间,比原来缩短了两个月。因此变成了“国内货物、洋山中转”,既缩短了企业出口退税时间,降低了资金占压成本,又有效减少了每年国内流失到国外港口的中转箱量。
据厦门港口管理局拓展办负责人黄锚旋介绍,目前厦门拟在省内和省外各选取一个港口,作为启运港,目前福州港和汕头港入选的可能性较大。他给记者举了个例子,以前福州港运往台湾高雄的货物,往往不会从厦门中转,而是直接出口到台湾。厦门港今后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后,意味着福州港运出的货物,只要通过厦门中转,就能在船只驶离福州港的同时办理退税,能比原来节省大约半个月的时间。
“如果这样,厦门、高雄与其他获启运港退税政策的港口就在同一起跑线上了。福州港出口的货物通过厦门中转的可能性就增大了。”黄锚旋说,在厦门着力打造东南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时刻,启运港退税政策在厦门港试行,无疑能提升厦门港的竞争力,吸引更多的出口货物通过厦门中转。在货物量提升的同时,也能增加航线的密度,两者之间将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