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日从烟台海事局获悉,从10月1日零点到中午12点,烟台辖区共有53艘次船舶提交舱单审核,累计征收港口建设费233万元人民币,港口建设费征收工作自1日起顺利交由海事部门接管。
据烟台海事局官员郝光亮称,由中国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港口建设费征收主体由原港口经营人调整为海事管理机构,征收的费用主要用于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这位官员称,从烟台辖区截至目前的征收情况看,物流成本明显降低。以1日早晨从烟台开往日本的一集装箱班轮为例,该船所载货物共需缴纳港口建设费21312元人民币,分别由168个货主承担,其中最少的货主有1个20英尺集装箱交64元,最多的有5个40英尺集装箱交480元,收费标准比以往降低了20%。
1日,烟台海事局收缴最大的单笔港建费为69.93万元,该货主从印尼进口了12.49万吨铝矾土,外贸货物按每吨5.6元人民币的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