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连云港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对停泊于32泊位的柬埔寨籍“嫦娥”轮进行防污染检查时,发现该轮机舱内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竟然处于停用状态,且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进柜阀也被关闭了,这导致该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在未经任何处理的情况下便直接排放到了港池内。因其行为违反了国际公约及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连云港海事局依法对该轮实施了行政处罚,这也是该局查处的首起港内非法排放生活污水行为。
据了解,因国际海事组织针对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制定了严密了的公约,且各国海事管理机构一直对此保持着严厉的打击态势,绝大多数国际航行船舶不会冒着被港口海事当局处罚的风险而在港内直接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