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船舶油污赔偿基金落沪 吸引更多现代航运服务机构入驻
www.jctrans.com 2010-2-3 9:59:00 上海市政府网站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2月2日在上海透露,全国首个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将落户上海,从而吸引更多的现代航运服务机构入驻,大大提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辐射和集聚能力。 下月1日,历时9年修改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将正式颁布施行。新《条例》借鉴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国际惯例,包括配套设立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强制保险、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一系列新制度。 专家认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已具备良好的投资环境,如果中国船舶油污赔偿基金管理中心能落户上海,将大大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在人才、机构、资金等方面的汇集,吸引更多国内外的航运组织、金融保险机构、仲裁机构以及律师行来上海投资,开展相关业务。这对上海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来说是一次难得的良机,使得上海向建成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的目标又迈进了一步。 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处处长鄂海亮介绍,发生重大油污事件,有些船公司即使把船舶拍卖也不够支付赔偿费用。国际海事组织因此于1971年设立油污赔偿基金,该基金由船东和石油货主共同参与,一旦发生油污污染事件,船东将承担有限责任,亏欠部分则由石油货主共同分摊,双方一起完成清理、赔偿等善后事宜。参考此种模式,交通部有意成立全国首个油污赔偿基金委员会,并将办事机构(基金管理中心)设在上海。 鄂海亮表示,油污赔偿基金将带动当地的航运市场和整体经济。他介绍,伦敦之所以成为国际公认的航运中心,关键是它的服务配套齐全,拥有一批能吸引现代航运服务机构入驻的“航运母机”。比如,自1979年国际油污基金组织秘书处落户伦敦后,至今已有上百家从事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相关工作的知名航运组织、仲裁机构、金融公司、船舶检验组织、律师事务所将总部迁往伦敦或者在伦敦设立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