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漱
中国市场是淡水河谷绕不开的“战场”,“大船禁令”前后,深谙合作之道的淡水河谷已与中国航运、港口和金融业捆绑在一起。
与招商轮船加码合作
巴西时间5月19日,淡水河谷宣布与招商局集团旗下的招商轮船签署合作扩展性框架协议。根据该扩展协议,淡水河谷将把现有的4艘超大型矿砂船(VLOC)出售给招商轮船,交易预计将于数月内完成。
淡水河谷与招商轮船曾于去年9月26日签署首份框架协议,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拟新造10艘VLOC,并以此与淡水河谷签署25年铁矿石包运合同。该合作协议仅涉及新建10艘VLOC,并不包括此次出售的4艘VLOC,显然,此次淡水河谷是“加码”了与招商轮船的合作。
招商轮船也于5月2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向淡水河谷购入4艘VLOC,源于“招商轮船与淡水河谷将进一步加强长期海上货物运输及综合物流领域的战略合作”。公告还称,招商轮船下属企业将与淡水河谷拟签长期包运合同,具体条款待进一步商议。
与中国远洋合作顺利推进
5月19日,淡水河谷宣布与中国矿运有限公司(中国矿运)完成对淡水河谷4艘VLOC出售交易,交易金额总计4.45亿美元,将于船舶交付时支付,预期交船时间为6月份。
去年9月12日,中国远洋发布公告称,淡水河谷将向中国远洋全资子公司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中散集团)提供25年矿石运输合同,中散集团将相应定制10艘VLOC并收购淡水河谷所拥有的4艘VLOC。
5月20日,中国远洋发布公告称,中散集团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中国矿运与淡水河谷于巴西时间5月19日根据去年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签订长期运输协议。双方合作期限为25年,主要货品为铁矿石和锰矿,装货量每年约600万吨。
中国远洋认为,与淡水河谷签署长期运输协议体现了中国远洋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战略转型,与大客户的长期合作,有利于取得长期稳定的经营回报,可显著提高企业散货业务稳健经营的能力。
中方金融强劲支持
5月19日,在巴西总统罗塞夫与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共同见证下,淡水河谷、中国进出口银行与中远集团、招商局集团就潜在的融资和贷款分别签署三方合作谅解备忘录。
根据谅解备忘录,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向中远集团和招商局集团分别提供最高达12亿美元的贷款,以支持两家航运企业为淡水河谷提供铁矿石航运服务。淡水河谷评价称,两份谅解备忘录均讨论了在铁矿石航运方面的融资合作,巩固了淡水河谷与中国合作伙伴的合作基础。
显然,作为全球铁矿石需求量最大的国家,中国市场是淡水河谷绕不开的“战场”。尽管在“大船禁令”后颇有周折,但淡水河谷一直通过各种努力与中国港航企业加深联系。
除了与招商轮船以及中国远洋的两份合作协议之外,此前的2013年6月,连云港集团与淡水河谷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去年7月,连云港港口集团与图巴朗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3年年底,淡水河谷将4艘VLOC交给山东海运联盟经营;去年12月,青岛港集团与淡水河谷商议将就增加青岛港与马德拉港之间的铁矿石贸易量进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