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轮船)发布公告称,已于8月11日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合作框架协议》。
8月9日,招商轮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合作组建VLCC油轮合资公司的议案》,批准招商轮船与中外运长航集团就分别以船舶资产及现金等出资,在境外成立合资公司,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收购二手船/新船订单、订造新船等方式进一步增加运力,组建国际上规模领先的远洋油轮船队事宜。此次合作金额达到11.1亿美元。
按照双方协议,招商轮船将以资产及现金出资认购合资公司51%股权,具体出资资产包括:持有的9艘营运中VLCC油轮资产、10艘VLCC油轮建造合同及与上述19艘船舶资产相关的融资合同(在形式上可以为直接或间接持有前述资产的一家或多家公司的股权);下属海宏轮船有限公司股权;部分美元现金。而中外运长航集团以543747716元美元现金出资认购合资公司49%股权。
招商轮船认为,与中外运长航集团的合作将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和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显著扩大公司控制的油轮船队规模,提升公司远洋油轮运输业务整体实力,预计将显著提升公司的营业收入,并将对公司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等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