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华尔街日报》6月17日文章,原题:中国“沉没”航运交易,彰显监管影响力中国正在展示对于全球交易日益增大的影响力:否决了一项来自丹麦、瑞士和法国的三家全球最大航运企业的联盟申请。尽管该交易申请已获欧美批准,但中国商务部仍做出禁止决定。这是自2008年制定反垄断法以来,中国监管机构第二次介入阻挠一项公司的合并交易。美国凯威莱德律师事务所反垄断部总监查尔斯·鲁尔称,“这只是开始。”
中国扩大使用反垄断法律的背后因素之一,是要在全球定价走向中拥有更大发言权的野心。中国是世界最大贸易国,这令其成为大型航运公司的重要客户。此前,中方从未对任何航运协议表达过异议,产业人士曾普遍认为,北京将继华盛顿和布鲁塞尔之后批准这一协议。
中国船东协会负责人周二表示,世界前三大航运企业将在主要航道上占据统治性地位,中国主要航运企业已对此次联盟表达担忧。内部人士称,中国的两大航运公司——中远集团和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反对该交易,因为它们担心可能因此丢掉市场份额。但两家公司均否认参与了商务部的决策。
此前曾在商务部工作的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合伙人周菲(音)说,作为重要消费者,中国同时也是主要的制造业和出口中心,这使得这些产业和相关政府机构在反垄断讨论中拥有影响力,“中国是个庞大市场,在司法之外拥有不同利益,这很正常。商务部对于国内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尤其敏感。”
中国首次使用反垄断法是在2009年。当时,商务部否决了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集团的协议。(作者卡洛斯·特杰达,伊文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