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决定自2006年2月12日起,对原产于日本、欧盟和美国进口的呋喃酚征收113.2%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中国商务部为此发布了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呋喃酚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
公报还透露,中国商务部与美国FMC公司和日本农药株式会社签署了价格承诺协议,在价格承诺协议执行期间,这两家公司适用价格承诺协议的有关规定,以不低于其承诺价格出口被调查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