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3日发布公告,终止对原产于美国、泰国、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未漂白牛皮箱纸板征收反倾销税。终止决定自2006年1月9日起生效。
2005年9月30日,商务部公布了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该产品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并决定自当日起,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被调查产品征收7%~65.2%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于2004年3月31日发布该案立案公告,对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5月31日发布初裁公告,并决定对该被调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