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国家质检总局将对出口煤炭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诚信等级评估和分级检验监管。这是记者今天从太原召开的全国进出口煤炭安全检验监管工作会上获悉的。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葛志荣、副省长靳善忠出席并讲话。
煤炭是我国的十大进出口商品之一,近年来,我国煤炭进出口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据统计,1998年至2004年,我国出口煤炭数量由3200万吨增加到8700万吨,进口煤炭数量由2000年的零进口增长到2004年的2000万吨。我省作为煤炭资源大省和重要的煤炭出口货源基地,煤炭出口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去年出口煤炭4300余万吨,今年1至8月,共发运出口煤炭2135万吨。但与此同时,无论我省,还是全国进出口煤炭质量却不容乐观,煤炭中含有的金属、非金属杂质,以及一些安全隐患清除不净,使得现有的煤炭进出口检验监管模式面临着巨大挑战。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能源政策,检验检疫机构对煤炭的检验监管已从原来的促进出口调整为宏观调控进出口,今后,对进出口煤炭检验监管工作的重点将向涉及安全、健康、卫生、环保和反欺诈方向转移,将实行出口煤炭产地、口岸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以及进出口煤炭质量预警通报机制,并依照相关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对出口煤炭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诚信等级评估和分级检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