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税结构
孟加拉国的关税结构在1999/2000进一步简化和降低。平均非加权关税下降了4%下降到19%,加权平均关税下降到16.5%。最高关税税率从40%下降到37.5%(不包括额外征收的2.5%的基础发展税)。同时以前征收30%关税的商品的关税降到25%,原材料的进口关税从7.5%降到5%。另外进口化肥、农业机械和纺织皮革主要原料免征额外征收的基础发展税。孟加拉还免除了纺织机械零部件和旅游产业的资本性设备的进口关税,原来对进口木材和某些机械及水泵征收的7.5%的关税也被取消。相反,某些产品如生丝、某些聚烯、纸浆、书籍、零售包装和散装进口瓶装健康饮料以及废旧木棒的进口关税被提高。
二、进口限制
鸡肉、盐、纸板盒、部分纺织品及除由国有专业公司进口以外的原糖和石油产品都限制进口,考虑到国家安全,环保、健康和宗教因素,武器,麻醉剂、杀虫剂和活猪都限制进口。
其他如水泥、化肥、煤炭以及部分纺织和针织品有进口配额限制或者需要特别批准才能进口。另外孟加拉禁止原产地是以色列或者是以色列货船装运的货物进口。
孟加拉贸易公司是孟加拉唯一国有贸易组织,TCB进口和供应基本产品,包括大米、小麦、糖、盐和化肥以稳定市场。煤也只能由政府进口而不能由私营领域来进口。
三、进口许可证
除了上面所列禁止进口的产品以外的产品进口都不需要进口许可证。进口商需要进口限制进口的产品则需要提前向商务部早申请进口这些产品。进口许可证主要适用于跟健康、社会和安全有关的7类敏感产品。
四、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6份。计征关税的发票必须用英文填写,按规定签字。发票应详细标出到岸费用(CIF)和生产国。发票无需公证。
2.一般货物都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书2份。
3.出口大米、小麦、蔬菜、鱼、肉、食用油、食品、奶粉和其他奶制品,需出具放射性物质含量证明,证明出口产品的放射性物质含量没有超过规定限度,并适合人类食用。放射性物质含量证明书和货样必须在货物到达之前呈交海关检验。
4.出口药品前,对方药品进口商须以表格形式对出口方制造厂家作详细说明。进口许可申请要经药品管理局局长审批。
5.价值在30,000塔卡以下的没有商业价值的样品一般可免税进入孟加拉国。样品不得使用,对没有商业价值的样品必须标出明显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