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各方瞩目的飞利浦等3家欧盟企业诉中国节能灯倾销案近日有了进展,欧盟委员会对 9家申请市场经济地位的中国企业作出裁决,裁定飞利浦在中国的合资企业上海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及另一家外资控股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另有 5家获得分别裁决。这个裁决背后的含义是,欧盟对此案终裁时,一旦认定中国节能灯构成倾销,则只有飞利浦亚明及另一家外资企业有可能以零倾销税进入欧盟市场,其他上百家中国企业,将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其中 5家的税率可能稍低一些。如果此案按照目前的形势继续发展下去,中国节能灯企业被迫退出欧盟市场已成定局。
按照欧盟反倾销法规定,反倾销调查一般应在 1年内结束,每一案件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为 5年。欧盟对我节能灯展开反倾销调查的时间是今年 5月17日,此案有可能在明年 5月前结束,届时如果裁决中国企业倾销成立,则欧盟对中国节能灯征收的高额反倾销税将持续到2006年。
节能灯是绿色产品,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节能灯生产国之一。市场人士分析认为,欧盟委员会在市场经济地位的裁决中别有用心。如果像彩电案那样对中国产品统一征收高额反倾销税,致使价廉物美的中国产品不能进入欧盟市场,这对欧盟及欧盟的消费者将是一个巨大的损失。但同时,欧盟又不愿意目前这种上百家企业一起向欧盟出口情况继续,于是给中国产品留下了两条大道(两个市场经济地位),外加 5条小路(5 家分别裁决)。这样一来,中国节能灯既可以继续出口欧盟,其利益又被欧盟企业飞利浦占去大半。至于给 5家中国企业的分别裁决,不过是点缀而已,在飞利浦零倾销税的强大竞争力面前,这5 家企业弃守欧盟市场只是时间问题。
种种迹象表明,飞利浦正为席卷中国节能灯产品做准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飞利浦关闭了其在本国的工厂,同时对设在波兰和工厂加大投资力度。据悉,该厂目前已向上海、杭州等地的中国节能灯厂家大量采购电子镇流器件,中国企业由此成为飞利浦的零件制造商。第二,飞利浦继续采用老办法,向中国其它厂家采购节能灯,打上飞利浦的商标出口欧盟。飞利浦自称,去年向中国其它厂家采购了1500万只节能灯,相信今后这种采购的数量将大幅度上升。第三,此案裁决之后,中国数百家节能灯企业面临转产或倒闭,飞利浦可以借此机会挑选合格的厂家进行购并活动,以快速扩大自己的生产量。
节能灯案进展到现在,数百家中国企业面临四个选择:第一,转产其它产品,这是一些小企业无可奈何的生存法宝。第二,仰人鼻息,成为飞利浦的产品制造商或零件制造商。第三,开辟其他海外市场,但有遭到倾销指控的可能。第四,大力开发国内市场,这也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市场开发是逐步进行的,而欧盟封杀中国产品却是一步到位,中国的节能灯市场容量不可能一天之内扩大数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