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欧美传统市场对我国纺织品设限频频升级,一些新兴市场也纷纷加入了设限国的行列。对于广大纺企而言,要跻身世界市场,在做好产品升级换代的同时,及时关注相关的国际贸易规则和国内政策变化也是重中之重。
为此,宁波海关提醒广大纺企关注纺织品出口政策的两方面变化:一是南非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对原产于中国的包括男女上衣、长裤、运动服在内的部分纺织品服装产品单方实行进口管理。中方对这些产品不实行出口管理。
关于南非实行进口管理的相关纺织品服装品名、南非税号、管理期限等具体内容,广大纺企可参见商务部2006年第71号公告;二是鉴于世界海关组织2007年版《协调制度》较2006年《协调制度》有较大调整,商务部、海关总署、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2006年第106号公告,对我输美、输欧设限纺织品商品编码进行了相应调整,并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调整后的《输美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及《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在此之前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以及《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涉及编码变化并准备于2007年1月1日及之后报关的,须按照新目录换领出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