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95年,欧盟第4次扩张以后,欧盟成为了一个拥有15个成员国的全球最大的联合组织,中欧双边经贸发展呈现快速增长的状态,在中国对外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开始出现超过中美贸易比重的趋势。2004年,随着欧盟的第5次扩张,欧盟上升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欧双边贸易总额为1772.8亿美元(欧盟25国);美国居第二大贸易伙伴位置,双边贸易总额为1696.2亿美元;日本列居第三,双边贸易总额为1678.7亿美元。
改革开放25年以来,我国已融人世界经贸体系,逐渐成为世界经济与贸易中的重要一员,是仅次于美国、日本、欧盟的第四大贸易体。在经济全球化与贸易体之间相互依存的程度不断加大的今天,认真分析中国与其他前三位贸易体的经济、贸易关系,特别是与欧盟的关系,以达到知己知彼是十分必要的。首先,中欧之间没有历史遗留问题,欧盟在亚太地区同中国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其次,欧盟是一个发达国家最集中的地区组织,是世界最强的经济集团。随着第5次东扩,其GDP总量已经与美国不相上下。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和广阔的市场,中欧双方经贸合作有很强的互补性,且潜力巨大。第三,不同于美国的单边主义,欧盟主张多极化,在处理国际事务中,注重通过国家之间及地区之间的接触、对话与合作来扩大共识和解决分歧,强调共同利益、权利分享和遵守有约束力的共同游戏规则,在这些方面,中欧立场接近。第四,在对华关系上,欧盟采取了比较务实的态度。从1995年至今,欧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中国的政策文件,不断调整其对华关系导向,指导成员国和企业大力发展与中国的经贸合作。
尽管欧盟是我国最主要的贸易伙伴之一,对华关系也非常重视,但欧盟及其成员国为了保护地区的利益,依然设置了许多贸易壁垒。欧盟新贸易壁垒的启动与实施,影响着我国对欧盟的出口。从短期看,负面影响比较突出和明显,因为它直接构成中国商品进人欧盟市场的障碍;从长期来看,正面影响将会逐渐显现出来,欧盟新贸易壁垒在相当程度上成为我国改善出口结构,提升出口质量的外部动力。
一、欧盟新贸易壁垒的正面影响
1.有利于我国出口企业改进技术,调整产业结构。
欧盟新贸易壁垒的实施,使得那些不符合安全标准,不利于身体健康的产品难以立足于欧盟市场。欧盟新贸易壁垒对落后的生产方式形成了阻碍。目前,我国出口产品中技术含量低、质量落后、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占出口的主要地位,附加值高的技术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仍然占次要地位,这对我国出口企业是很不利的。我国出口企业要继续维持和扩大在欧盟的市场,就必须提高技术水平,调整产业结构。事实上,在我国现行的体制下,一些出口企业对于改进技术缺乏动力,对环境污染无所顾忌。欧盟新贸易壁垒,将促使这些出口企业重视环境,改进技术,可能获得比国内的行政手段更为明显的效果。
2.有利于我国环境标准法规的建立与调整。
我国出口企业受阻欧盟新贸易壁垒,很大部分是由于我国环境标准法规方面的缺陷,一方面我国环境标准与环境法规不够健全,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有关环境的标准法规;另一方面我国现有标准大多数低于欧盟的标准以及国际先进的标准。欧盟新贸易壁垒将从外部促使我国尽快采用国际标准,健全和完善认证制度,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完善的国内环境保护体系。
3.有利于提高环保意识,引导绿色消费潮流。
欧盟新贸易壁垒所起的作用之一,就是通过绿色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志来限制对环境有害商品的生产和流通,从而引导生产者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现阶段,我国已有很多人开始关注和保护周围的环境,不少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也喜爱绿色产品。随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环保意识的增强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绿色产品的需求量会不断增加,绿色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欧盟新贸易壁垒的绿色技术标准和绿色环境标志在引导着绿色消费潮流。当然,我国的出口企业按欧盟的绿色技术标准生产产品,会增加和提高企业的生产成本,短期内直接影响了出口企业的竞争能力。但从长远来看,由于广大的消费者对绿色产品消费放心,出口企业可以通过扩大销量而获得规模效应。
4.有利于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获得长期的利益。
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既有利于社会,也有利于企业。社会因良好的相互关系和就业机会而获益;企业则由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而得益。社会既是企业劳动力的来源,又是企业产品与服务的顾客来源。SA8000标准认证过程造成的成本负担短期内确实会削弱我国出口企业的低成本优势,但从长远来看,如果一家企业成功通过了SA8000认证,这无疑是对其所负社会责任最有效的承认,就可以使企业以更高的劳工待遇以及由此带来的声誉区别于其他企业,创造出一个赢得人们欢迎的公众形象,从而吸引更多的顾客、员工和投资者,从而获得长期的利益。
二、欧盟新贸易壁垒的负面影响
欧盟的新贸易壁垒从长远来看对我国出口企业是有积极作用的,但在现阶段,对我国产品出口造成的负面影响,几乎涉及我国出口产品的各个行业。其中最突出的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的冲击。2002年,我国有71%的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不同程度的限制,有39%的出口产品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造成的损失逾170多亿美元。调查显示,欧盟、美国、日本是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国家和地区。其中欧盟对我国出口企业造成的损失占40%。
1.我国遭受欧盟新贸易壁垒的主要出口产品。
(1)农产品和食品。农产品和食品是我国出口欧盟的大宗产品,但由于受到欧盟新贸易壁垒的影响,很多产品出口受阻。2002年对欧盟的出口额为14.83亿美元,比2001年的17.23亿美元降低了13.93%。
在农产品和食品方面,欧盟新贸易壁垒的重点是控制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过程中环境污染生成的指标,如农药、兽药、抗生素残留限量等。1996年8月欧盟相继停止从中国进口禽肉和部分水产品。2002年1月,欧盟以我国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不符合欧盟要求,出口的禽肉、龙虾制品中农药残留及微生物超标为理由,宣布全面禁止进口中国动物源类产品,并对我国提出了农药中氯霉素、链霉素、四环素、磺胺类、呋喃类、激素类等18种药物残留的检测监控要求。对我国许多出口产品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后经我国国家质检总局及有关部门与欧盟的多次交涉,欧盟委员会才通过决议,决定从2002年6月13日起解除对我国部分动物源性食品的进口禁令。2003年欧盟分批解禁了大部分动物源性产品,但我国出口企业已蒙受了巨大损失。此外,在蜂蜜产品上,我国一直是世界最大蜂蜜生产国和出口国,欧盟对我国出口蜂蜜中的氯霉素含量限制标准不断提高,从0.1ppb提高到的0.1ppb,这一标准是非常苛刻的。2002年初,欧盟以我国蜂蜜含氯霉素等抗生素超标为由,停止进口我国的蜂蜜。而在茶叶产品方面,从2000年7月起,欧盟就执行新的茶叶农药残余限量标准。新标准扩大了检测项目,检测项目增加到134项,并大幅度提高了检测标准,部分农药残留标准比原标准提高了100倍,严重影响了我国茶叶对欧盟的出口。
2004年4月4日,欧洲委员会成员在布鲁塞尔召开紧急会议,就扩大抵制苏丹红一号(红色素SudanI)的行动进行表决。目前,这一可以致癌的食品添加剂已被警告与红辣椒,棕榈油和姜黄三种食品密切相关。如果得到各方批准,我国出口的任何食品在没有得到欧盟官方检验证明(不含有“苏丹红一号”)之前,都不会被允许在欧盟市场销售。
(2)纺织品服装。纺织品服装是我国传统的出口行业,欧盟对纺织品服装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逐步提高。主要是针对中国的纺织品中化学含量超标。2002年,对欧盟的出口额为56.37亿美元,虽然比2001年的45.72亿美元有所提高,但是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依然受到欧盟许多新贸易壁垒的阻碍。
早在1994年4月1日,德国正式禁止进口含偶氮染料的纺织品,凡违反此规定者,视同犯罪,产品将被销毁。这使我国的104种含偶氮染料的纺织品出口中断。2002年9月欧盟公布的第61号指令,从2003年9月11日开始,限制与人体皮肤或口腔接触的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使用偶氮染料。指令列出了22种对人体有害的芳香胺,如果使用了偶氮染料的某种纺织品中有害芳香胺的含量,超过30ppmm,那么这种纺织品在欧盟市场上就被禁止销售。现阶段,我国服装出口量的95%以上属于来料、来牌加工,几乎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仅仅是作为国外初级加工厂,赚取微薄的加工费。即便是这样,欧盟对我国出口服装加工企业的环境要求依然非常高,担心进口的面料在我国加工制作过程中受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