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商务部最新公布的2008年全国55家获得焦炭出口资质的企业中,我省有21家从事焦炭生产和贸易的企业获得出口资质,这意味着我省焦炭出口更加方便快捷。这是今日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的。
想获焦炭出口资质,生产企业2006年焦炭出口供货数量需在25万吨以上,或者近3年每年焦炭出口数量在20万吨以上;流通企业注册资本要在5000万元以上。此外,企业还必须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由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过去,由于没有出口资质,很多企业靠中介才能办理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