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2007年6月,日本厚生劳动省通报有12批中国产大粒落花生不符合日本食品卫生法,约占6月份通报中国不合格食品总数的27%。通报原因主要涉及六六六、黄曲霉毒素和乙草胺残留量超过限量标准。而今年5月日本仅通报1批中国花生不合格,因此,应加强对日出口花生的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