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外经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推动我省对外贸易健康、持续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紧迫感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增长,规模跨入了世界贸易大国的行列。但在快速增长过程中,出口效益和质量不高的问题和矛盾影响了外贸的持续发展,且在某些方面已经影响到国际双边、多边经贸合作关系,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去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促进进出口贸易平衡发展,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已经成为事关当前国家经济全局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新形势下,全省各级外经贸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央宏观战略决策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好字当头、好中求快、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进出口结构,加大先进技术装备和重要战略资源的进口力度,提高进出口质量和水平,坚持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发展,逐步实现增长方式从数量创汇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促进对外贸易协调持续发展,为全国和全省经济全局做出积极贡献。
二、积极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
(一)加大进口工作力度。扩大进口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外经贸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外经贸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大进口工作力度,积极指导帮助企业捕捉进口商机,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提高进口、出口两种本领,综合运筹,提高效益。
(二)积极扩大关键设备进口。要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改造传统产业结合起来,利用现有政策资源,重点支持集成电路制造设备、高档化纤设备、高性能数控机床等先进设备和重大装备关键件进口;积极鼓励企业进口节能降耗的新设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改造提升我省传统产业,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
(三)加快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引导企业重点加强环保、节能、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科技成果,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加快我省的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坚持对外开放与自主创新的有机结合,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术更新贷款贴息资金优先扶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技术改造项目;鼓励支持出口企业和科研机构与国外技术型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联合实验室、中试机构和研发中心,大力吸引跨国公司设立技术研发中心。
(四)加强大宗资源性商品进口。重点鼓励企业扩大铁矿石、燃料油、铝矿石、大豆、棉花、水海产品等省内短缺的资源性商品和加工贸易原料性产品的进口,缓解我省经济发展的资源瓶颈;围绕煤炭、金、铁等重要矿种和我省、我国紧缺的矿种,以及农业、林业、渔业资源,支持企业到境外投资资源性产品生产和开采项目,建立多元、稳定、可靠的供应基地;引导企业开拓多元化进口市场,规避市场风险。
(五)用足用好各项进口促进政策。利用培训班、媒体宣传等形式,积极宣讲进口促进政策,重点引导用好政策性进口信贷、进口信用保险、进口担保以及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国家机电产品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等政策;利用中国对东盟、港澳、巴基斯坦以及34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零关税待遇扩大进口;加强银贸协作,针对大宗物资进口开发货物抵押融资、贸易融资无抵押贷款等新产品,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融资方案,着力改善重点进口企业的融资环境。
(六)积极开展各类进口促进活动。充分利用外贸发展基金,建立进口商品信息平台,加大进口促进的公共信息服务;利用广交会进口展、国内外大型展会等,搭建进口平台,扩大进口渠道,在各项国际市场开拓活动中,除加强我省产品的推介外,要积极加强当地产品考察和引进,开展双向贸易;支持专门组织针对扩大进口的市场开拓活动,重点扩大从贸易顺差较大的国家的进口;加大跨国企业总部,尤其是营销总部的招商力度,重点吸引世界知名的商贸、物流、分销、零售和会展企业落户我省。
(七)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要加大对大型进口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建立重点进口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定期听取企业意见,及时了解、协调、解决进口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企业扩大进口;各项进口促进政策向重点进口企业倾斜,在配额申请和分配、许可证申领、各类国内外展销会摊位分配等方面为重点进口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三、优化出口结构,提高出口的质量和效益
(一)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扩大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在电子信息、家电、汽车、船舶、精细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鼓励机电高新技术出口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大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开发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国际竞争力;抓好出口创新基地建设,选择带动性强的重点产业,培育一批出口创新基地;推动企业之间联合或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技术开发和成果的产业化和国际化;积极推动软件外包出口基地建设,扩大服务贸易出口。
(二)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改造传统出口产业。重点支持一批纺织服装、机械设备、精细化工出口企业技术改造,提高传统出口产品的档次和水平;引导现代科技向农业及农产品加工、运输、保鲜、储藏等领域渗透,推动农业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出口农产品的升级换代;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规范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存和检验检疫,健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巩固我省农产品出口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三)加强出口品牌建设,扩大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以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和商务部、山东省重点培育的出口品牌企业为重点,支持和推动出口企业开展国际标准认证、安全认证、环保认证、境外商标及专利注册,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加快发展品牌产品出口,不断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研究落实自主品牌发展中长期规划,建立完善品牌评价、促进、推广和保护体系,稳定充实品牌发展资金,推动品牌建设制度化。
(四)大力发展加工贸易,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调整加工贸易结构,延长产业链条,加快转型升级;继续发展国家鼓励支持的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充分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引导加工贸易由东到西梯次转移,实现加工贸易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协调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在大通关建设上实现新的突破,加快实现外经贸、海关、税务等部门的联网互动及信息共享,提高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效能。
(五)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市场多元化发展。在巩固日本、韩国、欧盟、美国等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俄罗斯、东盟等新兴市场,指导企业利用国际知名展览会拓展市场空间;引导企业建立自主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络,增强企业的自主营销能力;推动更多企业进入联合国和跨国公司全球采购网;在培育和支持省内现有知名展会向国际展会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与国际著名展览集团的合作,推动我省展会产业发展,促进我省出口企业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
(六)发挥外资项目带动作用,提高利用外资的档次和水平。围绕外贸进出口结构调整,要在外资项目的选择上做到有保有压,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导向,限制高污染、高能耗、低附加值的外资项目,大力引进高科技、高附加值的项目;继续把先进制造业作为利用外资的重点,同时在服务业利用外资上寻求突破,通过利用外资催生促进现代物流、临港产业、现代金融、旅游业、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七)以投资带动出口,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推动我省具有一定优势和国际竞争力的纺织、轻工、家电、电子信息等产业领域的骨干企业积极“走出去”,积极参与我国境外投资贸易合作区建设,扩大对外投资,推动成熟技术和关键设备出口,深化互利合作;拓展对外承包方式和领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按照国际通行方式承揽附加值高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带动成套设备与大型装备出口。
四、强化协作,齐抓共管,全力做好当前对外贸易工作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实现进出口贸易平衡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事关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和每一个政府管理部门。各级外经贸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能,密切关注当前外贸形势和政策环境的变化,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敏锐性,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各市外经贸局要安排专人收集整理各种政策、市场信息,组织骨干力量、形成专门班子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全面领会国家宏观调控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研究分析外贸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提高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
按照国家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思路,认真研究本地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途径和方法,学习推广外省市和省内有关市的先进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本地区对外贸易又快又好发展。
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大力倡导敬业、服务、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建立公开透明、统一规范的外贸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
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推动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促发展的和谐局面。要加强与发改、经贸、土地、环保、科技、金融等经济管理部门的协作,以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强化与海关、检验检疫、口岸、外管、税务等监管部门的协作,进一步优化贸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