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外向型农业发展,不断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在去年8月杭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日前,杭州市农办、杭州市财政局又出台了《杭州市农业出口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奖励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申报奖励的对象为在杭州市及各区、县(市)注册、具有农产品(包括农、林、牧、渔产品及其加工品等)出口业务,在大杭州或以外通过流转或租赁(含定单)形式建立稳定生产基地的企业。《办法》还明确了各类基地的最低“门槛”,种植业基地的最低面积分别为:茶叶800亩、蔬菜1000亩、干果(山核桃、板栗等)3000亩、水果500亩、竹笋3000亩;水产基地最少1000亩;畜牧业各类基地最低规模分别为:生猪或奶牛存栏800头、羊存栏5000只、兔年出栏50000只、蜂饲养2000箱、蛋禽存栏5000羽、肉禽出栏10000羽。
《办法》规定,申报主体通过审核后,按基地规模大小,分别给予资金扶持。每类基地分别划为三个档次,按不同的规模,由低到高,分别给予1~2万元、2~3万元和3~5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