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第一大苹果生产国,苹果栽培面积和产量均居世界首位,出口近年来也呈持续增长趋势。就我国产业规模来看,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贸易,乃是苹果产业的发展方向和必由之路。比较苹果中外质量标准,既能发现差距,也有利于增强我国苹果质量标准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欧洲联盟标准欧洲联盟(theeuropeanunion)制定有苹果和梨的产品标准————《苹果和梨标准》以及苹果农药残留最大限量标准。
《苹果和梨标准》定位于鲜食苹果和梨(工业加工用苹果和梨不在此列),规定了鲜食苹果的质量、大小、容许度、摆放、标志,并以附录的形式提供了苹果的着色、果锈、大小等标准,以及根据着色、果锈和大小等标准对苹果品种进行的分类。
欧洲联盟非常重视苹果卫生质量,但产品标准中不涉及这方面内容,而是专门制定详细、完善的苹果农药残留最大限量标准,现已涉及农药123种。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标准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itednationseconormccommissionforeurope)制定了关于苹果和梨的产品标准《苹果和梨》,其定位与欧洲联盟《苹果和梨标准》相同。
食品法典标准fao/who食品法典委员会(简称cac)尚未制定苹果质量标准,但已制定苹果农药残留最大限量标准,涵盖33种农药。食品法典作为食品标准发展过程中惟一的和最重要的国际参考基准,对于我国苹果重金属元素卫生限量和农药残留最大限量指标的制定与完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iso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简称iso)是世界上最大、最权威的标准化机构。该组织还没有开展新鲜水果质量标准制定工作。iso对规范水果贮藏处理技术非常重视,已制定主要水果气调贮藏和冷藏技术标准,苹果标准为iso1212:1995《苹果冷藏》和iso8682:1987《苹果气调贮藏》。
oecd标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是一个重要的国际组织,成员国24个,除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土耳其外,几乎都是西方发达国家。该组织于1962年颁布了《水果和蔬菜国际标准苹果和梨》,1983年对其进行了修订。该标准将苹果分为特等、一等和二等,并对最低要求及各等级苹果的果形、发育、着色、果柄、缺陷、果锈、果径(包括果径差异和最小果径),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美国标准美国制定有《美国苹果等级标准》、《美国加工用苹果等级标准》、《出口苹果和梨》和《美国速冻苹果等级标准》等4项苹果质量标准,4项标准均已修订多次。
《美国苹果等级标准》技术内容非常详细和具体,根据成熟度、损伤(又分轻度损伤和重度损伤)、着色等情况将苹果分为“美国超特级”、“美国特级”、“美国一级”(包括“美国早一级”和“美国雹伤一级”)、“美国实用级”和“混等级”,另有“未分级苹果”。“着色要求”分三大类品种规定了美国超特级、美国特级和美国一级的具体要求。另外,还规定了容许度、容许度应用、百分数计算、贮运后状况、包装要求、标志要求。
俄罗斯(含前苏联)标准俄罗斯已制定《早熟鲜苹果规格》、《晚熟鲜苹果规格》、《加工用鲜苹果规格》和《鲜苹果气调贮藏》,这些标准多已修订数次。
俄罗斯早熟鲜苹果和加工用鲜苹果均分为一级和二级。晚熟鲜苹果分为高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前3项标准均根据外观、成熟度、缺陷、果实大小(果实最大横径)等进行分级,除《加工用鲜苹果规格》外,均不涉及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仅规定“苹果中农药残留量应不超过苏联卫生部规定的农药残留最大限量”,不列出具体的指标值。俄罗斯苹果质量标准在框架结构和表述方式上与我国苹果质量标准比较接近,比美国标准更易理解。
理化指标不宜固定具体欧洲联盟、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美国的苹果产品标准均以苹果分等分级为立足点,只涉及感官指标,不包括果实硬度、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和总酸含量等理化指标及卫生指标的相关内容。